(一)
决定免去:
赵江涛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吉祥为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建伟为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二)
免去:
钟明辉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少飞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任命:
阿达力·依玛哈孜为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香平元为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
任命:
李锋为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真荣为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