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9项行政处罚事项 处置效率提升40%以上
日期:08-29
本报讯 通讯员刘媛、张鹏报道:今年,阜康市水利局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工作,以收回9项乡镇行政处罚事项为突破口,重构权责体系、优化执法流程,行政处罚案件处置效率提升40%以上,实现乡镇减负与执法效能“双赢”。
几天前,一起“机电井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行政处罚案件在阜康市水利局正式办结。从智能平台预警到现场核查、立案处罚,全程仅用35天,比法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间提前55天。这一变化源于阜康市水利局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和落实履职能力现代化工作。
过去,11项水事行政处罚权均在乡镇。但在实际运行中,乡镇因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和执法效果未达预期。阜康市九运街镇副镇长杨子云说:“以前乡镇执法人员的专业性不强,人员力量不足,在接收线索、核查线索的过程中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025年2月,阜康市通过“清单式移交、台账化管理”明确权责,确保基层减负不减责。杨子云说:“现在发现线索只需向市水利局推送,减轻了乡镇干部的工作负担。”
收回事项不是简单的“一收了之”,而是通过优化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能。面对收回事项中水事巡查模式单一、人员不足的困境,阜康市水利局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借助智能管控平台开展机电井远程监控,推行清单职责贯通+“线上线下”一体化巡查机制,构建“日常巡查——联动处置——精准执法”的全链条管理模式,保障收回行政执法事项有序推进。阜康市水利局行政执法科科长李燕说:“我们系统梳理了行政执法规范及其流程,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编制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手册,做到所有收回事项有人管、接得住。”
事项收回后,阜康市水利局明确与乡镇的权责边界,单位内部以事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人,确保收回事项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将乡镇接线索、查现场、办案件的职责减少为推线索,执法效率明显提升。今年以来,阜康市水利局共查处违法案件62起,同比增长17%,群众关于执法问题零投诉。阜康市水利局局长苏生忠说:“市水利局将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乡镇(街道)履职能力现代化的工作要求,确保清单以外无事项,做到据单履职、照章办事,持续巩固和壮大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成果,推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