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的通告
日期:08-13
为进一步优化节假日期间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和游客出行体验,缓解公共停车资源紧张问题,昌吉市具备停车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在节假日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开放时间
1.常态化开放时段:国家法定节假日(含周六、周日)。
2.特殊情况下调整:如遇重大活动、突发事件或单位特殊需求需临时关闭停车场的,提前1日通过单位门口公告、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二、开放车型
7座以下(含7座)小型非营运车辆。
三、开放范围
本次共开放昌吉市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停车场共32个,共1990个免费停车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昌吉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免费开放统计表》。
四、停放须知
为保障停车场开放期间安全有序,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有序停放。车辆须在划定停车位内停放,不得跨位、逆向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出入口、盲道等重点区域。做到停放有序、按时离场、服从管理,不占用应急车道和特种车位。
2.文明行车。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低速行驶,注意避让行人。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3.安全防范。车主须自行做好车辆安全防护,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各单位不承担车辆被盗、损毁或车内物品遗失等责任。对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停放,因隐瞒实际情况违规进入停放车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对损坏停车场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的,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4.环境卫生。禁止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营造良好公共空间。
5.限时停放。停车时间不得超过当日开放时段,如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单位报备并获得许可。
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