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春放
近日,昌吉市某居民小区的一场邻里纠纷引发关注:五楼业主在一楼铲除公共草坪种菜,还在窗下养鸡,面对一楼业主的合理诉求,竟扬言“你该去住大别墅”。这番言论像一根刺,扎在所有关注公共利益的人心里——小区本是邻里共居的温馨家园,何时成了个别业主肆意挥洒“田园梦”的私人领地?
小区绿地属全体业主共有,不仅是景观装饰,更是供孩子们奔跑嬉戏、老人们晒太阳聊天的共享空间。《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业主需合理使用公共空间,铲除草坪种菜,看似满足了个人“田园梦”,实则是对共有资源的粗暴侵占,既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与美观,更剥夺了多数业主享受公共福利的权利。而养鸡带来的麻烦更触手可及:清晨的鸡鸣扰了上班族的清梦,鸡群的嘈杂让备考学生难以静心,潜藏的啄伤风险更给孩童安全埋下隐患,这与“烟火气”所蕴含的邻里温情背道而驰。
这种行为不仅失德,更涉嫌违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在小区饲养家禽,《城市绿化条例》也对破坏公共绿化的行为划定了责任红线。将个人偏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本质是对规则的漠视,对他人权益的践踏。
维护小区和谐,需多方发力。物业应主动履职,加强日常巡逻,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同时通过业主群、公告栏普及相关法规;执法部门要及时响应投诉,对拒不整改的行为依法处理,守住规则底线。更重要的是,每位业主都应增强公共意识,换位思考——在公共空间行事,多想想“如果别人这样对我,我会怎样”,方能守住邻里间的舒适边界。
小区是共同家园,和谐源于相互尊重与规则遵守。唯有摒弃自私,共同维护公共利益,才能让家园真正成为承载温暖与安宁的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