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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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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昌吉日报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完成

日期: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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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付小芳、通讯员苏燕、梁万娟7月22日从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昌吉州2024—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为全州22.65万名缴存职工计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8亿元。

  据了解,本年度结息金额较上一计息年度增加2380万元,同比增长15.26%,人均结息增加793.82元。目前,所结利息已全部记入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归缴存职工个人所有。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年利率为1.5%。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结息日,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息后利息转入下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本金中,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且这部分利息免征利息税。

  住房公积金存款既能保值增值,职工还可以享受提取、低利率贷款等惠民政策,借助公积金实现“住有所居”梦想。昌吉州缴存职工想知道自己有多少利息,可以通过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手机公积金”APP、“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查询,也可拨打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