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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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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昌吉日报

昌吉市开展试点工作养老保险“集体补” 幸福生活“加速度”

日期: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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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B版:社会·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通讯员白珂、党宏岩报道:今年,昌吉市启动村集体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从全市16个乡镇中挑选出2个经济基础较好、有补助能力的村集体,作为试点村开展试点工作。

  昌吉市大西渠镇龙河村村民高红是该村今年开展集体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首批受益者之一,说起用集体经济补助养老保险的事,她连连称赞。“我每年交的养老保险费是3500元,政府补贴了220元,从今年开始,我们龙河村从集体资金里再拿出钱来,给我们每人补助300元,我觉得村民得到了很大的实惠,感谢好政策,我们特别满意。”高红说。

  据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常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构成,在广大农村地区村民普遍缴费基础不高,导致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较低。今年,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相关通知指出,将推动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昌吉市立足实际,根据区、州相关文件精神联动市、镇(乡)、村三级,按照每个村具体情况及特点制定村集体补助方案,结合村民实际缴费档次,分别确定了30元至300元不等的补助标准。截至目前,昌吉市已有六工镇四户坝村、大西渠镇龙河村两个村实现村集体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补尽补全覆盖,共有498名参保村民享受到集体补助资金49660元,现已全部成功划入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昌吉市六工镇四户坝村村干部朱春燕说:“相比以前村干部一户户上门动员,在好政策的引领下,今年村民的参保积极性提高了很多呢。”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补助资金除了来自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外,昌吉市还鼓励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进行资助,争取爱心企业、个人及公益慈善组织等为村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供资助捐赠。目前,通过社会捐助和个人资助渠道获益的群众有202人。

  昌吉市社会保险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余东说:“我们将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筹资渠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巩固试点成果。同时,健全多元筹资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我市群众的养老保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