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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昌吉日报

昌吉州供热前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日期: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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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B版:社会·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廖冬云报道:9月25日夜间,来自西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在昌吉州各县市“上岗”,一周内全州气温都呈持续下降趋势,何时供暖成了全州各族群众关注的事。

  9月25日,记者从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昌吉州供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10月1日具备供暖条件,10月5日全州将正式供暖。

  据了解,昌吉州城区现有热源企业16家、供热企业25家,总供热面积8031.5万平方米。

  为确保今冬昌吉州集中供暖按时、安全、高效,自今年8月以来,各热源企业和供热企业抓住停暖时机,持续推进“冬病夏治”检修维修工作,对供热设施、管网进行检修、更换,共新建改造供热管网150.92千米,已检修换热机组813套、供热管网22.45千米、水泵1753台,更换阀门2033个。截至9月15日,全州各县市供热管网、阀井、热交换站、除污器、各类水泵、电器设备等供热设施的维修、保养、更换工作均已完成,9月陆续开始管网系统注水,9月底全部完成。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二大队副大队长周斌告诉记者,根据《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自治州城镇供热自当年10月5日至次年4月20日为一个采暖期。根据当地天气变化情况,各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时间。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做好提前供热或者延长供热工作。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节能建筑居民室内温度不低于20℃,其它非节能建筑或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设计标准执行。截至目前,全州各县市已做好供热准备工作,可在10月5日开始供暖。供暖期间,昌吉州各县市均设立24小时供热投诉热线,并安排值班接访人员,对群众来访、来电反映的困难诉求,建立台账、明确解决措施及解决时限,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