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昌吉州“乌—昌—石”区域散煤基本清零,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新进展
日期:12-29
6月27日,昌吉市庭州生态绿谷工业遗址公园水清岸绿,美不胜收。 本报记者 何龙 摄
11月30日,记者从昌吉州生态环境局获悉:按照《昌吉州“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目前全州已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9.6万户,其中,涉及“乌—昌—石”区域的昌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阜康市4县市共7.8万户;全州65蒸吨以下143台燃煤锅炉淘汰替代已完成,昌吉州“乌—昌—石”区域散煤基本清零,可每年减少煤炭消耗79.4万吨,减少污染物排放7423吨。
昌吉州聚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在精准确定污染物类型、提升源头治理水平上下功夫,由昌吉州生态环境局牵头的《昌吉州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成效研究》课题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为查清污染源、破解治理难题提供了科学依据。昌吉州针对第一大污染源散煤源坚持“靶向治理”,大力推进全州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积极落实“一企一策”,推进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快企业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等环保治理提升工程。2023年1月1日—11月29日,昌吉州“乌—昌—石”区域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82.9%(27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