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欠款哥哥写借条 这笔钱究竟该问谁要
日期:10-23
本报讯 通讯员朱丽萨报道:“法官,太感谢您了,帮我拿到了一半的欠款。”9月28日,当事人王某离开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大丰法庭时,不停地向承办法官道谢。
2018年2月,王某与秦某甲、秦某乙等四户联保向某银行贷款。贷款到期后,秦某乙的贷款未还清,2021年3月,王某帮其偿还了银行贷款2万元,作为秦某乙的哥哥,秦某甲于当日向王某出具了一份借条,承诺2021年6月底偿还欠款。
欠款到期后,秦某甲未履行承诺,王某多次索要,秦某甲反悔称:“你是替秦某乙还的欠款,应该找他要。”
王某坚持认为,借条是秦某甲出具的,欠款应该由打借条的人偿还,双方因此发生争执。今年7月,王某将秦某甲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本金2万元及逾期利息5200元。
大丰法庭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发现该案属追偿权纠纷,如果只起诉秦某甲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于是向原告、被告了解情况,查清秦某乙的身份信息,依法将其追加为第三人。
通过法官释法明理,王某与秦某乙达成调解协议,秦某乙当庭支付王某欠款本金1万元,剩余本金1万元于2023年12月底前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自愿支付利息5200元,秦某甲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