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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昌吉日报

养老保险政策

日期: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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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B版:职场       上一篇    下一篇

6.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非因工或因病去世,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参加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非因工或因病去世,其遗属可依法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本息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7.参保人员去世后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如何计算?

答:丧葬补助金为自治区2个月的在职职工社会平均工资额。在职参保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以其去世前本人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基数为标准,每缴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最多一次性发给20个月抚恤金。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以其去世时本人的月养老金为标准,一次性发给20个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8.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什么条件?

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9.到达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答:(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缴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5年,顺延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之后参保缴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顺延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

(2)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

(3)个人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