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问:博士后研究人员指什么?
答: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经批准并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在流动站或工作站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博士后”表明的是一种经历,不是学位,也不是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而这种科研工作往往具有探索、开拓、创新性质。(3)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4)对设站单位来讲,博士后是有期限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工作期满后必须出站,在其获得固定工作岗位前处于流动状态。
博士后在研究工作中的角色有别于博士生,与导师的关系应该是合作关系,在研究工作中担当独立的角色并承担责任。
13.问: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具备以下条件的大型、特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2)具有一定的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发与开发机构;(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建有省级以上研发和技术中心,承担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工作站);(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14.问:博士后招收有哪些形式?
答: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由以下四种形式:(1)流动站招收。(2)流动站和工作站联合招收。(3)工作站单独招收。指部分学术、技术实力强,具备独立培养博士后人员能力的工作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可单独招收博士后人员。(4)符合设立流动站、工作站条件的非设站单位招收留学博士回国或依托国家重点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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