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吴建琴同志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 良同志为自治州副州长; 刘新军同志为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
(2023年7月18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吴建琴同志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 良同志为自治州副州长;
刘新军同志为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