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
日期:07-05
本报讯 通讯员马芸报道:6月30日,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共为全州22.53万名缴存职工账户结付缴存利息1.6亿元,同比增长6.67%。所结利息已全部计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职工可通过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新疆政务服务网等多种渠道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
据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计息周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利息自动转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