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水利局多措并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治理
日期:05-24
本报讯 通讯员吴建设、李肖南报道: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州水利局采取多项措施切实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推进自治州水土保持工作,有效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建立良好生态环境。
州水利局建立州、县市(园区)两级水土保持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与检察部门公益诉讼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严把质量关。截至目前,该局共许可水土保持方案21项,审查一次性通过率达到95%以上,为项目及时开工创造了条件。
结合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州水利局全面落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将2023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00平方公里指标分解到县市,加快推进。2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4月初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可全面完成建设内容,项目实施后可新增水土流失面积23平方公里。
州水利局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指导监测单位规范做好监测记录和成果报告,定期将监测成果报告等资料及时上传“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对填报信息定期开展核查,指导督促县市(园区)和相关建设单位及时查遗补缺。
该局还及时调整完善水土保持领导机构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动水土保持部门协作机制,扎实开展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前期准备工作;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返还使用力度,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保障资金投入,逐步建立与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监管队伍,推动我州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