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农高区:烧烤味美,更须环保!
日期:05-11
本报讯 通讯员贾兴旺、王娟报道:“原煤属于高污染燃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请您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改用其他清洁能源替代!”近日,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昌吉农高区)执法中队在海棠天街对使用原煤进行露天烧烤的商户依法提出了整改要求。
高污染燃料是指在生产和生活中所使用的对环境和大气造成污染的煤炭及其制品、燃油类以及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及其成型燃料等。昌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昌吉农高区执法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联合昌吉农高区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露天烧烤商户开展了专项集中检查。
联合检查组先后对辖区内宁边东路、屯河北路、海棠天街等有露天烧烤的12家餐饮店进行了检查,并向餐饮店负责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新疆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局2023年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向沿街餐饮商户发放了100余份环境保护宣传材料,并且向商户讲解了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社会危害性,要求他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绿色生活”理念,提倡烧烤店改用电能、天然气、环保烧烤架等污染排放少的设备和清洁能源。在宁边东路从事烧烤餐饮的商户努尔·麦麦提说:“我现在用的环保烤肉架子没有多少烟,不仅环境卫生好了,对人的健康也好,以前用的煤烟大得很,经营成本还高。”
当天,联合检查组共检查烧烤餐饮店12家,对使用高污染燃料的2家商户提出责令整改,依法取缔了2台燃煤炉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