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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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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南孔故里有个“有礼法庭”

日期: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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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占冰倩 王元欣

  在龙游湖镇,有纠纷先去“有礼公社”以礼调解,调解不成则去人民法庭,以法断案——这已成为当地老百姓心照不宣的默契。

  “南孔圣地,衢州有礼。”在龙游县人民法院湖镇人民法庭, “礼”的谦和与“法”的刚性更好地融为一体。近日,记者走进湖镇法庭,实地感受“有礼法庭”如何促“礼法合治”,在乡野烟火里探寻基层善治之路。

  有礼共治

  湖镇法庭大门两侧,左右各设一门。左边通往“有礼公社”,右边通往人民法庭。上午9点,记者走进“有礼公社”,“有礼调解员”刘建萍与庭长鲁鹏飞已在调解一起房产权属纠纷。

  陈某乙的父亲早年出资修建老宅,因历史原因登记在同族陈某甲名下,双方只有口头代持约定,没留书面凭证。两代长辈离世后,陈某乙夫妻认为房子系自家父辈出资,理应归己所有,多次协商未果,一时冲动推倒院墙。陈某甲合法收养的养女陈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一纸诉状递到了法庭。

  刘建萍依托“一庭两所一中心+”机制,联系村书记了解实际情况,并邀请他们一同参与调解。在法官指导下,她耐心梳理症结:“房子是陈某乙父亲出钱修的,陈某乙夫妻还长期照料老人,乡亲们都看在眼里。大家看这个方案行不行,老宅归陈某乙夫妻所有,田地、山林等权益由陈某继承。”几番释法劝导,双方放下分歧,签下调解协议。走出调解室,两家人重归于好。

  “有些纠纷单靠法院裁判,案结未必事了,还得把各方力量聚起来,一起把情法理说透。”鲁鹏飞说。近年来,湖镇法庭深化“一庭两所一中心+”机制,与司法所、派出所、综合治理中心联动,把镇村干部、人大代表等充实到调解队伍里,打造“湖纷我解·礼调有约”品牌,探索“点单式服务”——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信得过的调解员。

  此外,法庭还编印《有礼调解手册》,作为调解员培训教材,让调解员在调解中既讲清法理,也注重关系修复。今年以来,已化解纠纷620起,调解成功率达62.5%,自动履行率达60.12%,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有礼润心

  走出“有礼公社”,穿过一道连廊,记者跟着法官徐菁走进法庭。一楼走廊两侧,“学礼墙”“劝学墙”“用礼墙”“尚德墙”“崇法墙”依次铺展,“家、和、信”三间调解室各具功能。拾级而上,二楼的亲子教育中心不大,桌上摆着几本绘本,角落的软垫上还放着一只蓝色的小象玩偶。

  徐菁刚坐下,就说起上个月的一桩探望权纠纷。这对夫妻离异后,孩子随父亲生活。男方总以“要上兴趣班”“住奶奶家了”为由推脱女方探望,女方好几次在校门口等到天黑都没见着孩子人影,打电话也不接。孩子偷偷给妈妈发语音说“想你,但是爸爸不让说”,她听着心里发紧。

  “这种案子,一纸判决容易,关系修复难。”徐菁对记者说。她把男方请到亲子教育中心,没有一上来就讲法条,而是从孩子在学校的情况聊起,告诉他,孩子最是敏感,父母拧着劲,最后夹在中间难受的是娃。男方态度软了下来,承认不该拿孩子撒气。聊通了情理,徐菁再引导当事双方签下《探望权自动履行承诺书》,把探望时间、接送方式、特殊情况处理都白纸黑字写清楚。签完那天刚好是周五,女方顺利接走了孩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法庭针对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探索“四个一”工作法:一句话传童声,把孩子的真实心愿带进调解;一封信搭心桥,引导离异父母用家书传递关爱;一承诺明规则,让探望权落地为可执行的行为准则;一指导压责任,对怠于履职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目前,该机制已在80%以上的探望权纠纷中适用,申请强制执行率同比下降超60%。

  从亲子教育中心出来,记者注意到,法庭的适老服务也嵌在细节里:门口有防滑垫,立案窗口备着老花镜,还有一间“方言窗口”,安排熟悉本地乡音的干警接待老人,确保老人说得清、听得懂、办得成事。

  “现在农村里留守老人多。很多老人只会讲方言,表达不利索,判决也看不懂。”徐菁告诉记者说,法庭依托院机关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高龄老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大字版、方言版判决书等服务,着力破解“老人打官司”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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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法庭还把“礼为先、和为贵、尊老爱幼、相互谦让、诚实守信”等理念融入裁判文书说理,让一份份“有礼判决”成为乡风文明的公开课。

  有礼兴业

  下午2点,记者跟随鲁鹏飞走进湖镇镇地圩村,开展案件回访。鲁鹏飞边走边介绍,仙人掌是地圩村的特色产业,家家户户房前屋后都有种植。而就在1个月前,这项产业差点因一纸诉状而停摆。

  此前,地圩村引进了一家集仙人掌种植、深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公司,推行“一户一掌”合作模式:由村集体集中流转50亩土地给公司,公司向农户提供种苗和技术指导,仙人掌成熟后按保底价统一收购。

  2026年7月2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该公司诉至法庭,要求支付土地租金和产业园租金共计18万余元。但鲁鹏飞调查发现,公司并非恶意拖欠:当初村集体承诺的50亩土地,受土地政策限制只交付了15亩,导致规模化原料供给落空,生产线闲置,资金链断裂。若解除合同,公司前期投入将血本无归,农户已种下的仙人掌也会无人收购。

  鲁鹏飞没有急于开庭,而是先走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相关土地政策,发现村里还有零散旱地,合计30余亩。调解当天,他把当事双方请到地圩村共享法庭。待双方倒完“苦水”,鲁鹏飞说:“现在最重要的,是怎么把剩下的牌打好。”几轮磋商后,方案浮出水面:公司接受“零散地块+庭院经济”模式,村集体将30余亩旱地打包流转,18万元欠租分期支付。双方签下调解协议,仙人掌产业得以延续。

  地圩村的这桩纠纷,是湖镇农业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田间地头的矛盾,往往连着一季收成,也系着乡村产业发展的底气。为此,湖镇法庭立足辖区产业特色,推行“一产业一法官”联户服务,把司法服务搬到田埂上、农户边。近三年,法庭已累计化解涉农纠纷400余件,化解成功率超85%,平均化解天数不足15天。

  记者手记:

  蹲点湖镇法庭,最深感触不是“有礼”的品牌多响亮,而是一种“分寸感”。礼讲情面、法守底线,二者各就其位、互为支撑。“有礼公社”先讲礼,调解不成再进法庭;家事纠纷不急于开庭,先让孩子的“一句话”被听见;产业纠纷不急于判决,先算清“剩下的牌怎么打”……这些都不是和稀泥,而是把法理情摆在明面上,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出口。

  乡村的矛盾化解,不能只靠一纸判决,更要靠关系修复、产业延续、信任重建。湖镇法庭的“有礼”实践让人看到,“枫桥经验”的“就地化解”,不是把矛盾压下去,而是把善治根系扎进田埂与庭院。礼法合治,说到底,是让法的刚性有了人情的温度,也让乡土的人情有了规则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