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孔珂依
本报讯 “人心之多私,而以法为公。”“法度不正则人极不立,人极不立则仁义礼乐无所措。”……早在八百年前,南宋思想家陈亮就提出了“立法为公”等极具前瞻性的理念,其蕴含的价值内核,至今仍是现代法治建设所遵循的重要原则。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为传承发展浙江优秀本土传统法律文化资源、纪念陈亮诞辰880周年,近日,《陈亮法律思想研究》新书发布会暨《陈亮格言录》编撰启动会在杭州师范大学举办,吸引全国多地法律史学研究专家、高校教授、法学院师生齐聚现场。
陈亮出生于金华永康,不同于同期其他思想家,他曾亲历牢狱,并有一定的经商经历,因此对宋代法制有更为切身的认识,其许多法律观点都极具现实价值。
本次发布的《陈亮法律思想研究》是永康市陈亮研究会与杭师大枫桥经验研究中心的联合课题成果。全书梳理陈亮生平以及其法律思想的形成和主要内容,阐释其“任法”和“任人”的协同共治观念。同时该书剖析陈亮法律思想特征,讲述其对后世历代的历史影响,提炼其中平衡秩序与活力、兼顾公正与效率的治理逻辑,为现代司法实践、社会治理实践注入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