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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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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还是“碰瓷”?法官现场勘验

日期: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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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严思斯

  本报讯 近日,长兴县人民法院办理一起摔伤“罗生门”案,判决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此前,施工方曾以“老人鞋子是干的”为由,反指其“碰瓷”,法官通过现场勘验、证人证言与医学分析,最终辨明真相。

  73岁的邱奶奶是长兴人。去年的一天晚上,她和邻居李奶奶在村内结伴散步,途经一处窨井时,一脚踩空坠入井中,半个身子卡在井口。李奶奶连忙将她救出,并拨打了村书记的电话。经送医鉴定,邱奶奶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

  事后,邱奶奶将负责该路段施工的某建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全部责任。然而,施工方反驳,工人每天下班前都会巡查拍照,所有井盖均已盖好,并质疑:“井里有积水,如果老人真掉进去了,鞋子怎么会是干的?”施工方认为,老人的伤和窨井没有关系,不排除在别处摔伤后转嫁责任。

  邱奶奶家属一听这话,当场急了:“鞋子没湿,是因为老人掉下去时,一只脚踩在了井壁的铁爬梯上,根本没碰到水。”双方各执一词,案情扑朔迷离。更棘手的是,承办法官准备调取监控时,却得知事发当晚设备故障,关键时段影像缺失。

  为核实双方的证据及说法,法官姚玲带着书记员前往现场勘验。事发窨井施工仍在继续,井盖已重新盖好。工人移开井盖后,可见井底虽有积水,但井壁确实装有铁爬梯。姚玲试了试水泥井盖,重约25至30公斤,一人根本搬不动。而根据原告提供的照片,事发时井盖距井口有两米远。姚玲分析:“如果井盖原本是盖好的,两名老人想要‘碰瓷’,必须先合力搬开这么重的井盖,这明显不合常理。”

  随后,姚玲找到村书记和李奶奶分别核实。村书记回忆:“我赶到时,两名老人正坐在路边,邱奶奶身上沾满灰尘泥土,窨井敞开着,井盖在两米开外。”这些陈述与照片、视频等相互印证。

  有了基本的判断后,姚玲又找到了主治医生。医生查阅病历后和检测报告,分析道:老人伤情集中在右侧,包括肩袖、韧带、肌腱等多处损伤。按她自述的摔倒姿势——右腿先掉入井中、挂在铁爬梯上,左腿卡在井口外,身体向右倾斜,这一受伤分布完全符合力学原理;如果是平地摔倒,伤情通常是均匀的。

  综合现场勘验、证人证言、医学意见等证据,姚玲在反复推敲每一个细节和法律要件后,作出判决。

  她在判决书里写道:施工方作为窨井的管理和维护者,未确保井盖牢固覆盖,也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存在明显过错,应对邱奶奶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邱奶奶晚上散步时对路面状况观察不周,自身存在一定过失,承担次要责任。判决后,涉事建设公司主动履行义务,将全部赔偿款一次性打到了邱奶奶的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