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刘竹柯君 王经展
记者:省委不久前召开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推进会,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您对此有何深刻体会?
陈栗威:台州玉环是谢灵运笔下的“海上仙山”,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二批试点地区之一。我认为,将我们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提供的每一次司法服务融入到共同富裕的时代大局中,就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深刻的体现。
第一,坚定政治方向。“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司法之魂,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体干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第二,服务海岛共富。玉环是全国经济百强县市,我们紧紧围绕省委强调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破解发展难题”,出台《2026年度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鲜玉奇缘”农产品品牌全链条司法护航方案》等制度文件,在机器人、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数字治理中精准发力,审慎处理好科创企业、中小微企业治理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当然,我们也深知共富的最终落脚点在于人民群众,要以公正司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以高质量服务打通群众“公正”与“感受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第三,强化自身建设。以省高院开展“强基固本”工程为契机,抓好审判管理提质增效,今年1-5月指标达成率稳居台州市基层法院前列;推动人民法庭新建、改造工程,延伸司法服务基层触角。树牢“审学研”一体化理念,依托高铭暄学术馆和“百警联村”项目,全面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记者:您刚才提到以高质量服务打通“公正”与“感受公正”的“最后一公里”,玉环法院具体是怎么做的,能否举例说明?
陈栗威:我们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理念,将心比心体会当事人急难愁盼,强化释法说理,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一起高空落石砸伤行人的案件,面对侵权人难以查明、责任主体无法确定的僵局,法官经过三天的现场调查缩小范围,追加临街房屋租客为被告,并通过细致调解妥善解决赔偿事宜。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因被诈骗无力还贷,房屋面临拍卖,情绪激动来法院“讨说法”。面对其抗拒情绪,执行干警多次释法,预留安置费、给予宽限期,并受理其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申请,实现被执行人从“对抗”到“配合”的转变。
记者:玉环法院今年1-5月的收结案数量下降趋势较为明显,能否分享一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经验?
陈栗威:一方面,紧跟核心。坚持党委领导,突出综治牵引,坚持“先引再立”和“先立后调”双轨运行,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善于借力。创设“和合”书记解纷团制度,港南人民法庭积极对接辖区街道,选任政治素质高、调解经验足的村社书记组成解纷团,形成“1+1+N”的工作模式,即1个法庭主导案件审查,1个村社书记解纷团负责先行调解,N个社区帮调团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完善法庭主导、街道协同、村社助力、社会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自机制运行1个多月以来,已成功调解案件49件,调解成功率达41.53%。
记者:对标更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要求,玉环法院下一步有什么谋划?
陈栗威:对照省委推进会上要求的法治浙江建设“更高水平”,从体系效能、赋能发展、群众满意、对外影响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我们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耕审判执行主责主业,营造更优营商环境。同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通过用心用情办好每一案,不断提升司法温度和司法公信力,以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护航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