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点燃杨絮致20辆车被烧,如何定责?
日期:06-08
央视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一名七旬男子随手点燃路边杨絮,引发火灾,导致停车场内20辆待交付的新能源汽车不同程度损毁,部分车辆仅剩焦黑骨架。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情回顾:
公共场所视频完整记录了事发经过。
5月30日上午,一名男子走到路边弯腰点燃地面堆积的杨絮。起身瞬间,白色杨絮团迅速过火变黑并向四周蔓延。不到40秒,十多米长路面上的杨絮焚烧殆尽,明火向路边草坪蔓延,现场冒起白烟。该男子背手站在一旁,不时走动观望。很快,白烟越来越浓,紧挨路边的停车场中一辆轿车后方出现明显火光。
男子并未报警,在现场又观望约一分钟后离开,此后再未出现。他离开仅1分多钟,距离点火位置最近的私家车便燃起明火,停车场内浓烟四起。有人发现火情后找来灭火器扑救,但已无法控制火势。
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到场处置。大连消防救援支队甘井子大队香周路消防救援站副站长宋世杰介绍,到达现场时火势已处于猛烈发展阶段,浓烟较大,部分车辆已被引燃,并不时发出声响。起火停车场属于一家汽车4S店,停放约140辆车,因车辆密集、间距小,大火快速蔓延。消防员出水扑救约30分钟,才将明火全部扑灭。
据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刑侦大队副中队长马晟烨介绍,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停车场内20辆待交付的新能源汽车不同程度损毁,第三方鉴定机构正在依法统计鉴定损失。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今年74岁。据其供述,他早上常在停车场旁步道散步,当天路面堆积大量杨絮影响锻炼,便用火点燃清理,不料引发火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专家释法:
此类因点燃杨柳飞絮引发的火灾事故近年来并非个案,有的已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点火者不仅需赔偿损失,有的还面临刑罚。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介绍,判定此类行为的法律责任,需综合考量三方面因素:一是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属间接故意还是过失;二是客观损害结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过火面积等;三是行为人主体情况,如年龄、认知能力和责任能力。此外,火灾发生后行为人是否积极灭火、是否及时报警、是否逃逸,均会影响责任认定。
专家进一步解释,若行为人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并危害公共安全,构成失火罪,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为人放任火势蔓延,有能力采取补救措施而未采取,则可能由失火罪转为放火罪。彭新林表示,如果行为人有能力履行灭火或报警义务而故意不履行,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结合其他证据,有可能认定为间接故意,此种情况下定罪可能不是失火罪,而是放火罪。一旦放火罪致人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