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温萱 本报记者 蓝莹
本报讯 6月4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世界环境日”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发布《温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2025年度报告》,并与当地五家法院签署《温瑞塘河、瑞平塘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
2025年,温州两级法院新收各类环境资源一审诉讼案件795件,审结679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新收31件,审结36件;涉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案件新收119件,审结115件,同比分别减少30%和33.14%,经审查后撤回申请25件,准予执行90件,准执率78.26%。
会上通报的司法保护成果引人关注。苍南县人民法院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推动完成全省首例“红树林碳汇交易”,探索“生态修复+碳汇补偿”新模式,相关做法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创新事例;鹿城区人民法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判后回访制度”,推动生态修复从“纸面”落到“地面”;永嘉县人民法院针对瓯江、楠溪江流域非法运输倾倒建筑垃圾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
此次发布的年度报告立足温州多元生态特点,以专业化、修复化、协同化司法举措筑牢生态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