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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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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婚纱照“缩水”
顾客三倍索赔

日期: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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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0004版:说法       上一篇    下一篇

  《广西法治日报》 段可可 叶婧涵 燕纪飞

  婚纱照是婚姻的甜蜜见证,本是为了定格幸福瞬间,然而收到的成品尺寸却与约定不符,商家是否构成欺诈?近日,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照片尺寸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12月,小柠(化名)在一家摄影馆购买了4680元的婚纱摄影套餐,套餐内包含拍摄服务及10寸相册、幸福墙一组(九宫格相框、9张10寸照片)等若干实物产品。2024年3月,小柠收到摄影馆邮寄来的产品,经过用尺子测量,发现原本约定10寸的相册和幸福墙照片都只有8寸。小柠与摄影馆沟通后达成协议,不符合尺寸的产品由摄影馆重做,双方约定尺寸为25.48厘米×20.32厘米。

  2024年4月初,小柠收到重新制作的产品后发现其中幸福墙的照片尺寸为24厘米×18厘米,与之前约定的尺寸仍然不符,随即向摄影馆反映。摄影馆工作人员回复称25.48厘米×20.32厘米是相册的尺寸,幸福墙照片的规格是跟店里面的实物大小一样的。

  小柠认为摄影馆未按照约定制作产品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并存在欺诈,遂将摄影馆诉至江南法院,要求摄影馆按照其购买商品的价款费用的三倍支付赔偿金1.4万余元。

  庭审中,摄影馆申请幸福墙照片九宫格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到庭。该工作人员陈述,九宫格在生产的过程中,按照行业惯例要进行切边等操作,如果按照25.48厘米制作,照片四周会有白边,故制作相框时,会把四周的白边进行修整让其更加美观,所以交付给小柠的照片就是行业内的10寸标准尺寸。

  江南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柠与摄影馆之间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根据案涉合同约定,小柠购买的套餐中含有一组九宫格相框。该九宫格相框的标准,摄影馆内是有展品的,一般来说,该类套餐产品是批量生产,而非根据消费者需求特别定制,摄影馆不存在欺诈小柠的主观动机。

  生产厂家的工作人员到庭对10寸九宫格相框的制作以及行业惯例进行了说明,法院认为生产厂家的说明客观可信,对其说明予以采信。综合双方的合同履行过程及微信聊天记录,法院认为,摄影馆不存在欺诈行为,亦不存在违约行为。小柠基于摄影馆存在欺诈行为提出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小柠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消费者在选购摄影、定制类服务时,要与商家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产品的各项关键参数,包括尺寸、材质、数量、交付标准等,并妥善保管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若发现产品与约定不符,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并留存协商记录;协商不成的,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理性维权。

  商家在经营活动中,应当秉持诚信原则,主动、清晰地向消费者告知产品的实际规格、生产工艺及行业惯例,对于可能影响消费者认知的细节要提前释明;在与消费者协商变更约定内容时,需留存书面确认凭证,避免因口头约定引发争议;同时要规范自身履约行为,严格按照约定标准提供产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