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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6吨铜箔消失的真相

日期: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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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汤亚妮 左兵

  一次例行盘点,竟让三名仓库管理人员发现了“致富门路”。面对系统漏洞,他们不仅未上报,反而勾结运输司机监守自盗,先后偷卖公司原料铜箔6吨,非法获利42万余元。

  近日,经海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这起职务侵占案作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日常盘点发现“致富经”

  G公司是一家生产锂电池的高新技术企业,在A、B两个厂区分别设立了原材料仓库和生产线。根据生产流程,由仓库开单出库后,将铜箔交由第三方运输车辆运至生产线。

  2025年3月,仓库管理员鲁某在例行盘点时,意外发现异常:5箱铜箔在系统中显示库存已清零,实物却仍堆在仓库里。按规定,他应立即上报异常、及时堵上流程疏漏。但他没有履职,而是将这一“重大发现”,告知了仓库主管庄某。

  庄某得知后,也没有牵头整改,而是掏出手机查询铜材市场价。见有利可图,他动了贪念,与鲁某密谋如何变卖获利。为稳妥起见,他又让负责上述系统的卫某再次核查编号。确认系统无库存记录、漏洞未被察觉后,三人迅速敲定了偷运计划。

  庄某联系了经常负责运输原材料的司机祝某,许诺给予好处,让祝某负责将铜箔运至废品收购站,祝某欣然应允。

  由于铜箔使用后的卷芯需由供应商回收,若将整卷铜箔卖掉,卷芯出货量与回收量便无法对应,容易暴露。如何将“多余”铜箔运出变现又不被发现?三人想到:留下卷芯,把铜箔剥离出来。

  于是,庄某、鲁某和卫某趁职务之便,将5箱铜箔转移至仓库监控盲区。他们用裁纸刀,将整卷铜箔划成碎片,取出卷芯正常码好,再将碎箔夹带至正常发往生产线的原料车上。庄某跟车途中要求停车,此时祝某已等候在路边,两人将碎箔半途卸下,运至废品收购站销赃。

  此次作案,四人非法获利8万余元。

  大胆敛财留下破绽

  第一次得手后,几人不再满足于“偶然发现”,开始主动搜寻因“出库单已开、实物未运”形成的库存漏洞。很快,鲁某又发现了5箱“账外铜箔”。几人如法炮制,再次获利16万余元。

  让他们没想到的是,这次作案时,几人忙着切割,忽略了规避摄像头,被仓库监控完整记录下来。

  一段时间后,他们进行第三次盘点,又挖掘出7箱“账外铜箔”。由于前两次的成功,让几人胆子渐大,庄某甚至在出库单据上将生产线货物接收人写成了自己。

  当这批原材料运抵B厂区生产线,工作人员清点核对时发现了异常:出库流转单记载的铜箔居然少了7箱,而接收人竟是A厂区仓库主管庄某。

  按市场价计算,7箱铜箔的价值近20万元。由于单据信息明显不符合流程,B厂区工作人员当即报警。

  铜箔消失真相终浮现

  G公司对仓储地与生产线进行全面清点比对后,确认原材料大量缺失。侦查机关介入调查,发现系仓库主管伙同系统运维人员、管理员和司机监守自盗,揪出了隐藏在公司内部的“硕鼠”。

  此后,侦查机关进一步行动,不仅从庄某和祝某处扣押此次销赃款17.55万元,还通过调取监控,掌握了第二次作案的关键证据。

  视频中清晰显示:庄某手持刀具切割铜箔,鲁某在一旁协助,卫某最后打扫现场、“恢复原样”。

  案件移送海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不同规格铜箔单价不一,为精准认定涉案金额,检察官从犯罪嫌疑人手机企业微信切入,调取鲁某拍给卫某要求核查货物状态的照片及聊天记录,梳理出被侵占铜箔的规格及重量。结合价格认定意见,最终查明庄某等人三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58万余元。司机祝某事先明知仍帮助销赃,构成职务侵占共犯。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四人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及量刑建议,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主犯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从犯鲁某、卫某以及祝某三人有期徒刑九个月、八个月以及六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一年二个月、一年,各并处罚金2万元、1万元、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