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林慧慧 林秦妃
本报讯 春节前夕,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灵昆人民法庭法官姜凯,来到海经区某小区回访。业主张先生从抽屉里拿出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摩挲着红色封皮说:“拿到房产证,才是真正有家了。”
小区70余户业主,在历经不动产办证的曲折后,终于赶在年前圆了“安居梦”。
2021年,某房开公司开发的楼盘开盘销售,约定2024年3月31日前交付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业主们没想到的是,房开公司在建设中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导致资金账户冻结、未售房源被查封,更棘手的是——楼盘土地使用权长期处于抵押状态,已售房屋无法办理网签备案及产权过户。
2025年7月28日,张先生诉至灵昆法庭,要求房开公司、银行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承办法官收案后发现,此案背后尚有数十件潜在类型化诉讼。一边是群众最关切的住房利益,一边是涉诉楼盘的复杂权属纠纷,从快从优破局成为当务之急。
法官深入调查确认:张先生等人均已全款购房并实际入住,符合办证条件。法院多次协调海经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最终决定采用“示范性判决”批量解决此类型化纠纷。
首案示范判决中,法院审理认为,业主购房系为家庭居住,在付清房款并入住后,案涉房屋才被设立抵押权。业主作为商品房消费者的物权期待权形成早于抵押权,对业主提出涂销抵押权及银行协助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的诉请应予以支持。因此,法院判令开发公司、抵押权人协助购房者办理不动产的抵押权登记涂销手续并办证。
这份判决,为住建部门开展不动产办证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张先生的胜诉让其他住户看到了希望,数十户业主先后来到法院请求协助办证。
“案子结了,但群众的办证难题还差‘关键一步’。”洞头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志海认为,职能部门要形成合力,梳理堵点、列明责任清单、简化流程手续,让业主尽量赶在年前办好证,过个安心年。
法院多次与住建部门、银行、房开公司沟通协商,逐一解决抵押权涂销的操作堵点。按流程,张先生等户业主陆续向住建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顺利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