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化解止纷争
通讯员 戴华一 蒋楚月
本报讯 临近年关,江苏A公司却为一笔200多万元的货款焦虑不已——金华某企业和江苏B公司迟迟未付货款。无奈之下,该公司一纸诉状递至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法院快速立案、保全,并第一时间将案件移交到了“俞国强调解工作室”。
该调解工作室是金东法院退休法官俞国强自2019年退休后成立的。他立即翻阅案卷,当天就联系三方,约好面对面调解。
调解室里,气氛凝重。原来,货款支付路径曲折:原告与二被告之间存在三方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货款由金华公司支付给江苏B公司,江苏B公司再于收到货款三日内支付给江苏A公司。B公司认为金华公司付来的钱里有一部分属于自己的加工费,因此对分给A公司的比例不认可;金华公司也坦言资金周转确实拖了后腿,存在货款延迟支付的情况。
三方各执己见。俞国强点出症结:合同约定不够细,事后沟通又不畅。他耐心释法明理:“A公司主张货款,于法有据。你们两方内部的账,不能成为拖欠他方货款的‘挡箭牌’。”
几轮协商下来,方案终于落定:B公司先行支付第一期货款125.5万元,并于7日内履行完毕;金华公司按约支付尾款;A公司也体谅对方难处,在利息等方面做了让步。一纸协议,化干戈为玉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