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肋救人不担责 法治与善意双向奔赴
日期: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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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评论员 胡建兵
在江苏苏州某超市内,顾客张晓国因老板娘为其免去一元钱零头与之闲谈之际,老板娘突发疾病晕倒。张晓国第一时间拨打120,并在急救调度员远程专业指导下,持续开展胸外按压与人工呼吸,累计施救近20分钟、完成600余次按压,即便过程中造成对方6根肋骨骨折,仍始终未放弃施救,最终成功为其争取到宝贵抢救时间,助其脱离生命危险。面对肋骨骨折这一“必要代价”,老板娘的丈夫唯有庆幸与感恩。这起源于微小善意、终于生死救援的事件,已然超越普通见义勇为范畴,成为观察社会善意传承与法治保障的鲜活范本。
从一元免零的善意,到拼力施救的义无反顾,再到家属通透理解、感念善行,整个事件勾勒出一场完整的善意双向奔赴。老板娘免去小额零头,是基层日常里朴素的温情善意;张晓国临危不乱、果断施救,将“救人第一”置于首位,是危难时刻最可贵的责任与担当;伤者家属不计较施救过程中的身体损伤,以感恩之心回应义举,则是对善意最温暖的回馈。三者环环相扣,摒弃了功利计较,回归人本初心,映衬出社会公序良俗最质朴也最动人的底色。
张晓国施救前坦言曾顾虑“救不回被讹诈”,但危急关头仍选择不顾一切出手,恰恰戳中了当下社会面对突发危难时,公众普遍存在的心理困境。长期以来,“扶不扶”“救不救”的现实纠结,本质是公众对施救行为后续法律风险、责任承担的未知与担忧,而此次事件,为破解这一困境提供了极具现实意义的参照。施救过程中发生的肋骨骨折,系心肺复苏急救行为中常见且不可避免的合理医疗风险,并非施救者存在过错,这一认知在事件中被家属与社会公众普遍认可,推动全社会形成了“生命至上、容错施救风险”的理性共识,消解了对紧急救助行为的苛责与误解。
更具标志性意义的是,此次事件生动彰显了我国民事立法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刚性保护,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好人条款”从法律条文走向现实场景。民法典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构建起免责保障体系,为紧急救助者扫除“事后担责、无端被纠”的制度顾虑,是对见义勇为行为最坚实的法治撑腰,从根本上为善意兜底、为勇气护航。
这起由“一元善意”引发的生命救援,如同一粒石子激起社会善意的层层涟漪,在法律保障、社会共识、公众行为三个维度产生积极深远的引导效应。它不仅强化了社会公众对紧急救助免责条款的认知与认同,推动急救知识与急救技能的全民普及,更以真实可感的案例,打破了“怕惹事、不敢救”的冷漠循环,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价值导向:善意与担当终将被尊重,法治与道德始终站在行善者一侧。
一元人情,换回阖家圆满;一次施救,守护生命尊严。这一事件深刻印证,生命价值远高于一切物质与躯体损伤,一个社会的文明温度,恰恰体现在对善意的呵护、对义举的尊崇、对施救者的保护之中。张晓国的无畏施救、家属的感恩包容、法律的刚性护航,共同构筑起向善而行的社会生态,也激励更多人在危难面前放下顾虑、挺身而出,让见义勇为成为社会常态,让法治精神与道德温情同向而行、相融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