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示范调解”组合拳
一揽子化解600起纠纷
日期:01-30
一套“示范调解”组合拳
一揽子化解600起纠纷
通讯员 胡冠君 本报记者 应群伟
见习记者 马瑞璟
本报讯 近日,慈溪的张华(化名)站在位于某新小区的新居阳台,望着万家灯火,长舒一口气——等待了一年多的安家期盼终于稳稳落地。
2024年年初,张华和许多邻居一样,心头压着一块石头:他们购买的商品房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未果后,张华等11户业主将开发商某置业公司诉至慈溪市人民法院,要求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
法院经初步了解,发现这11起诉讼仅是“冰山一角”,背后关联着整个小区600余户仍在观望的业主,潜在纠纷规模较大。“案件同质化程度高,虽然事实清楚,但牵涉面广。”法院迅速研判,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慈溪市综治中心,同时一份协同调解邀请也发往了慈溪市住建部门。
市综治中心接到案件后,迅速组建由法官、专业调解员、住建部门工作人员构成的调解团队。大家围坐一堂,摊开合同与图纸,开始“破题”之旅。“找到一把公允且能为各方都接受的‘尺子’,是化解这场纠纷的关键。”综治中心负责该案的专业调解员孙士明回忆。经过多轮讨论,一个初步框架形成——逾期交付天数以合同约定交付日至集中交付日为计算基线,再根据各户的实际收房时间微调。违约金标准则参照同地段租金水平,酌定为日万分之一。
如何让这个框架落地?调解团队采用“示范诉讼”的思路,从首批案件中选出事实最清晰、诉求最具代表性的张华一案作为“样板案”先行调解。
不过,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起初,双方就逾期天数的计算方式各执一词。张华坚持“一天是一天的钱”,开发商则希望统一按“集中交付日”计算。面对僵局,调解员耐心斡旋。“从交付记录看,各户收房时间不同,逐一核实不仅争议多,也耗时耗力。”调解员分析道,“目前置业公司有调解诚意,统一标准能加快赔付进程,让大伙早点拿到钱。”法官则从法律层面补充,阐释损失填补原则,并提示诉讼可能面临的成本和风险。同时,调解员也与置业公司方沟通:“统一天数虽便于操作,但也要在合理范围内,建议对逾期天数再作斟酌。”经过数轮协商,张华与置业公司各退让一步,最终达成协议。
这份协议像把“尺子”,为同类纠纷量出了一个清晰可行的解决标准。调解员趁热打铁,依据示范方案确定的框架,分批次组织调解,针对个别业主的特殊情况,在支付方式、履行期限上做柔性调整。
对于未起诉的业主,市综治中心主动延伸服务,调解员会同法官,督促置业公司参照调解标准,主动与业主们协商,简化流程,加快处理。
一整套“示范调解+批量协商+司法确认”的组合拳下来,截至目前,小区600余户业主的违约金问题全部化解,共计1000余万元已全部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