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专门立法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日期:01-29
本报记者 方正义
本报讯 1月28日,记者从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不久前颁布的《衢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在社会治理领域又一地方立法成果。
《条例》由衢州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历时10个月完成草案起草,去年6月20日形成法规议案;通过多次征求意见、座谈论证,并经历四十余轮的修改完善后形成终稿。去年11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予以批准;12月8日,由衢州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
《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聚焦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和系统治理,主要在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源头治理、构建多元化解体系、落实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作了相应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创造性地提出要创新融合“南孔文化”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培育以“仁爱为本、诚实守信、崇和止争”为核心内涵的有礼解纷品牌,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注入了鲜明的人文温度和地域特色。后续,当地将把《条例》纳入“九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并通过持续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作用、系统性推进有礼解纷体系建设等举措,深入抓好《条例》的宣传普及和执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