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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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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里583万流水,这些钱从何而来?

日期: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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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章锐 通讯员 林莉 郑爽

  本报讯 短短10天内,账户里产生583万余元异常流水,这些钱究竟从何而来?近日,此案公开审理,龙泉法院当庭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谢雷(化名)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徐三(化名)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时间回到2024年3月,谢雷接到姐夫罗亦(化名)(另案处理)的电话,对方要求他办理POS机“刷流水”,并直言这些钱是违法犯罪资金,同时为他介绍了一个名叫“新泉”的上线。谢雷用自己早已关停的墙纸店的营业执照,申请了一台POS机,随后按上线指示,在龙泉某酒店开房放置机器后离开。设备随后被他人取走。

  此后,巨额资金开始涌入谢雷的账户。在明知这些钱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谢雷仍通过网银、柜面等方式,将10天内收到的583万余元悉数转移。异常交易很快触发银行风控系统多次预警。面对银行询问,谢雷镇定地谎称是“墙纸店的货款”,并在上线安排下,由另一名接头人徐三接送至异地继续操作。徐三到案后承认,他的任务就是接送谢雷、监督转账并拍摄回执照片,明知这是洗钱行为,仍为500元“油费”参与其中。

  谢雷的异常操作引起警方注意,很快,他被抓获归案。2025年12月,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对谢雷、徐三提起公诉。检察官指出,谢雷转移的583万余元中,有153万余元直接来自35名被诈骗的被害人。谢雷、徐三当庭认罪认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