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徐虹
省政协委员陈三联
省人大代表郭芳
省人大代表陈锋
本报记者 胡宗昊 孔珂依 俞可薇
1月14日上午,随着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在杭州开幕,政府工作报告也新鲜“出炉”。下午,代表委员们围绕这份扎实的报告展开热议,“法治”成为他们提及的高频词和关键词。围绕法治建设,会场内涌动着集思广益的热潮,亦承载着对未来的扎实谋划。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政府工作报告中有这样一组亮眼的数据:五年来,浙江累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55万件,9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报告指出,在“十四五”期间,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迈上更高水平,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基层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基层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所在,组建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矛盾纠纷调解队伍,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关键举措。”为政府工作报告点赞的同时,省人大代表、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虹感慨道。
在过去一年的履职过程中,徐虹重点围绕如何进一步建强基层调解队伍、提升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这一课题展开了细致调研,她将成果整理思考后付诸笔端。此次两会,她提交了《关于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解队伍建设的建议》,从健全准入与选任机制、构建系统化培训体系、完善精细化考评体系、完善职业保障与激励机制等多方面,提出系统性改进相关工作的建议。
当前浙江正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持续深化“浙江解纷码”应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一码受理、一网通办”。为此,她建议,将“浙江解纷码”及在线调解平台的操作,作为调解员的“必修技能”和上岗认证条件;同时,依托后台管理功能,为调解员们建立电子档案,对优秀者予以晋升级别并增加补贴,对不合格或群众有效投诉比较多的,启动诫勉、培训或退出程序,形成队伍的良性循环。“希望通过一系列制度性的建设,打造出‘群众信得过、业务过得硬、作风靠得住’的基层调解队伍。”徐虹说。
“法治建设还须均衡发展,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通过志愿律师的专业能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省政协委员、省律协专职副会长陈三联将目光放在了深化我省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上。
陈三联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志愿服务行动在可持续发展中仍面临现实挑战:部分县市律师资源极度匮乏,派驻力量与需求间存在缺口;专业性匹配不够精准,难以完全适应地方特色法律需求;社会知晓度不高、激励保障不足,也影响了律师参与的积极性和项目影响力。
为此,陈三联建议,实施“增量提质”计划,建立动态精准的供需评估与调配机制;建立“按需下单”机制,由受援地提前申报特色需求,实现“订单式”精准匹配;构建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多方参与的可持续资金保障体系;完善“荣誉激励”体系,加大表彰力度,提升补贴与保障水平,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浙江法治志愿者”品牌。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表述,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广泛讨论。
“涉外法治人才是筑牢对外开放法治屏障的核心支撑,是国际规则的‘翻译官’、海外利益的‘守护者’。”作为一名深耕涉外和商事业务17年的律师,省人大代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郭芳在工作中发现,当前浙江正着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旺盛,但涉外法治人才依旧存在“量不足、质不优、结构失衡”的三重考验。
如何系统提升我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郭芳建议,通过建设实战培养基地、推动高校课程国际化与交叉课程常态化、推动法学学子进入涉外审判庭和国际仲裁机构实地训练等方式,构建实战导向培养体系,“高校与企业合作推进‘订单式’培养项目,定制化培养既懂产业技术趋势、又精通国际法规的尖端人才。”
“洋官司”难打、成本高、周期长,同样是制约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痛点。此次,郭芳还带来了《立足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涉外法律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议》,她建议整合调解、仲裁等功能与优质法律资源,升级建设全省统一的“涉外法律服务数字枢纽”,依托浙商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推广跨境数字公证与数据合规服务和工具,破解取证难、认证繁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因数据合规引发的涉外法律纠纷。
在涉外法治的实施环节,规则衔接不畅、跨境执行困难等挑战,也是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
“举例来说,外商通过虚构贸易、拖欠货款等手段实施跨境诈骗后,尽管经侦部门通过预警平台能够锁定货物流向,但由于国际船运公司的跨境属性及法律体系差异,国内司法文书在境外常难以获得认可,可能导致‘追货链条断裂’。”省人大代表、义乌市同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陈锋说。
如何实现国内与国际商法规则对接、跨境司法协作和高效执行机制,成为陈锋思考的问题。他建议,构建以国际规则本土化与国内程序国际化为核心的协同实施机制,有关部门在办理涉外案件时要强化国际商法规则的直接援引与解释适用,事先与国际航运、物流企业总部合作搭建国内司法文书跨境认可的“衔接通道”;同时,政府、行业协会对跨境追索行动产生的额外物流、法律成本提供一定比例补贴,建立风险与成本共担机制。
此外,陈锋还建议,要强化事前的合同引导与风险防范,依托数字化预警平台在事中建立从风险预警锁定、联合核查到跨境执行的阶梯式响应程序,在事后环节完善多元化争议解决与权益救济途径,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法律保障与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