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何若愚
近年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实践要求,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和犯罪结构新变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积极优化轻微犯罪案件办理模式,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坚持矛盾化解、教育引导、矫治帮扶多措并举,促进轻微犯罪人员回归社会,预防重新犯罪。
矛盾化解,
修复关系促进融入社会
小飞(化名)是诸暨某饭店店长,原本前途光明的他,却因沉溺网络赌博,负债累累。2025年2月,无力偿还赌债的小飞以店员小海(化名)参加“储备店长培训”为由,在短短一个月内,以支付培训费的名义陆续向小海母亲王某骗取20余万元。之后,王某察觉事有蹊跷,选择报警。经调查,小海并没有去培训,20余万元被用于偿还小飞赌债和日常消费。公安机关对案情详细调查取证后,对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对还款金额和期限没有达成合意,未能和解。
案件移送诸暨市检察院后,检察官经详细审查案卷,发现小飞虽投案自首、认罪悔罪,却因赌博掏空积蓄,无力一次性退赔。为打破“赔偿难、和解难”僵局,尽可能帮助王某挽回损失,也让年轻的小飞能够尽快重新步入正常的社会生活,检察官首先让小飞积极寻找工作,到其老乡经营的鞋厂工作,再了解王某要求,需要追回钱款用于维持家庭日常开销。最终,王某同意小飞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赔偿款。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小飞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及社区矫正监管条件,对其适用缓刑。
据了解,为引导犯罪嫌疑人积极认罪悔罪,同时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一直以来,诸暨市检察院致力在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源头化解案件矛盾,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为此,该院积极探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轻微刑事案件矛盾纠纷接力化解工作机制》,明确案件从侦查阶段起,办案人员需填录《涉案矛盾纠纷化解记录表》,详细载明矛盾焦点、调解进展、双方诉求等内容,随案移送至下一环节。至案件审判环节,仍未能和解的,则通过社会治理中心(综治中心)统筹职能部门、属地镇街联调联处。2025年以来,诸暨市已累计成功化解轻微犯罪刑事案件矛盾270余件。
唤醒“回家”权,
温情司法激活改造动力
“我一定会更加认真地接受教育改造,牢记教训,遵纪守法。”日前,拘役罪犯江某准时回到看守所服刑,并在驻所谈话时向检察官进一步表态。
此前,江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他向管教民警提出申请,希望回家处理工程款结算,避免引起矛盾纠纷。诸暨市看守所与诸暨市检察院按照规定审查其服刑表现、综合评估后,最终同意其申请。这次“特殊”的回家后,江某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好好改造、好好表现,早日回家。
回家,一个温暖的词汇,对于身陷囹圄的罪犯来说,也是一剂“良药”。为规范落实保障拘役罪犯的“回家权”,做到既“放得出”也“管得住”,2024年诸暨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拘役罪犯回家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明确了“回家权”适用条件、申请方式、除外情况等相关事项,到目前已有53名符合条件的罪犯实现“回家”。
此外,针对涉企社区矫正人员经营外出难题,诸暨市检察院联合司法局等部门出台管理监督办法,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经营外出人员库,规范请假申请手续,加强外出管理、优化监督手段,满足300余人次社区矫正对象经营外出“刚需”,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精准帮教,
技能提升破解“再犯”难题
前不久,社区矫正人员李某通过培训后,拿到了小笼包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他高兴地说,如今自己掌握了一技之长,可以安心工作、踏实生活了:“曾经我法律意识淡薄犯了错,但是今后,我一定会努力回馈社会!”
必要的技能提升和就业帮扶,是助力轻微犯罪人员顺利融入社会的重要方面。“对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程度低的轻微犯罪人员,我们坚持惩教结合,完善轻微犯罪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在法治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避免其陷入‘再犯罪’的泥沼。”诸暨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锋说。
在轻微案件办理过程中,该院注重对轻微犯罪人员进行法治、道德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悔罪意识,预防重新犯罪;联合司法局、镇乡街道等开展多项特色帮教活动,在重点镇街设立技能培训示范点,开展“小笼包制作”“次坞打面”等特色培训课程,成立涵盖珍珠直播、制茶工艺等十大项目的互助小组,提供必要的就业帮助,从源头上破解因犯罪后就业谋生难、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问题。2025年以来,已有108名犯罪人员通过培训获得职业技能证书,顺利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