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
共同具名送来锦旗

日期:12-18
字号:
版面:00002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陈选先

  本报讯 近日,一起陷入僵局多年的债务纠纷,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执行员李超的多次协调下圆满化解。案件了结后,申请执行人吴某的朋友与被执行人郑某的家人一起,将一面落款印有两人名字的锦旗送到法院,留下一段“一案双名”的佳话。

  故事的起点要追溯到2016年。当时,郑某向银行贷款40万元,由吴某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郑某未能偿还,作为担保人的吴某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代其向银行偿还了15万元。随后,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返还这笔代偿款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查封了郑某名下的不动产和一辆汽车。然而,执行之路很快遇到阻碍:不动产属于集体宅基地,存在行政限制,暂时无法进行司法拍卖;而被查封的车辆车龄已逾20年,不仅破旧不堪,甚至连实物都无处可寻。两条执行路径均被堵死,案件被迫搁置。

  转机出现在今年,郑某因需办理房屋过户,主动找到法院希望解除查封并愿意还清债务。但时过境迁,多年的利息累积已超过本金,总额巨大让他无力承担。郑某希望能全额偿还本金,并申请适当减免部分利息,以求解套。

  李超了解到郑某的诉求后,及时联系了债权人吴某。考虑到郑某此次愿意一次性付清本金,长期旅居意大利的吴某因自身欠外债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所以希望郑某尽快偿还其款项,了结此案,以便解除自身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措施,从而能够正常回国,于是他同意了减免部分利息的方案。

  就在双方即将达成和解时,新的问题浮出水面:吴某同时还是另外3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分别欠陈某50万元、欠林某和柯某各4万余元。如果吴某单方面减免了利息,将直接损害到陈某、林某、柯某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这笔钱吴某个人虽愿减免,但陈某、林某、柯某若不同意减免,则郑某应全额偿还本金及利息案件才能执行完毕。刚刚看到的曙光又被阴云笼罩,案件陷入了如何平衡吴某权益与其他债权人权益的困境,郑某更是愁肠百结。

  面对这一团乱麻般的“执行死结”,李超没有放弃。他敏锐地意识到,必须将所有关联案件统筹考虑,才能找到突破口。为了彻底化解矛盾、保障所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超主动出击,一边协调郑某,一边积极与另外3起案件的执行员对接,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

  李超和3名执行经办人共同协作,分别与陈某、林某和柯某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情况,共同商讨化解方案。经过不懈努力和耐心调解,最终,陈某、林某和柯某均表示理解,并同意了为郑某减免部分利息后的还款方案。由此,林某和柯某的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与陈某的案件也达成了执行和解。

  案件圆满解决,郑某卸下多年债务重担,吴某也得以逐步修复信用、为返乡创造条件。吴某委托国内朋友与郑某家人一同来到瓯海法院,将一面共同具名的锦旗送至李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