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纪明 杨敏男
本报讯 近日,宁波一家运输公司的领导和肇事货车司机专程来到诸暨交警事故处理中队,向民警赠送锦旗,点赞他们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执法为民、热心服务的工作态度。
6月28日早上6点多,山下湖镇居民吴老伯开着一辆纯电动小四轮车送老伴魏大妈去上班,路过山下湖集镇方向路段时,被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撞倒,导致吴老伯受轻微伤、魏大妈不治身亡。
接到报警后,交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理。经查,肇事司机是宁波某运输公司的安徽籍男子马某,当时驾车从宁波北仑出发,前往诸暨店口方向,途经山下湖镇一路口时不慎与吴老伯所驾车辆相撞;而吴老伯所驾电动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经事故现场初步勘查,马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双方都有顾虑。肇事方担心自己非本地人,民警能否公正执法;死者家属则担忧赔偿不能及时到位。对此,民警陈思远耐心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打消他们疑虑,并从双方利益最大化着想,着手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协调,最终在保险赔偿之外,肇事方愿意额外补偿死者家属16万元,钱款当场结清。
后经进一步调查认定,半挂货车司机马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但马某在事故中无主观恶意,依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民警积极与检察院对接,且肇事方主动赔偿,态度较好,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