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走访工厂
阿拉老酒负责人送来锦旗
中达公司破产重整交接仪式现场
通讯员 钟法
从濒临清盘到“安心继续经营”,从停工停业到全面复产,从一拍了之到整体盘活,破产审判兼具经营主体出清、困境企业拯救两大重要功能,不仅关乎个别企业生死,更是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一环。
这对于“依海而兴、因商而名”的千年港城宁波来说,更是如此。在这片创业热土上,破产审判如何发挥法治功能?过去三年,宁波法院交出了一份厚重答卷——审结破产案件1692件,通过重整与预重整成功挽救企业87家,化解金融不良资产1034.17亿元,盘活资产6902.61亿元,为宁波经济“腾笼换鸟”、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化府院联动,破局“社会难题”
破产案件牵涉面广,本质是社会治理难题的集中体现,仅靠法院单打独斗远远不够。宁波法院通过深化府院联动,凝聚各方合力,让这一“社会难题”得以破局。
“‘宁波好,阿拉就好,阿拉老酒!’这句曾传遍宁波大街小巷的广告词,差点因一场危机成为回忆。”宁波阿拉酿酒创始人傅勤峰回忆道。2021年,这家手握多项专利、头顶“浙江老字号”光环的黄酒企业深陷4亿余元债务泥潭,生产线濒临停摆。
危难之际,企业向北仑区人民政府递交纾困帮扶申请。北仑区政府迅速联合北仑区人民法院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成立重整清算(帮扶)组,敲定“破产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纾困路径。
北仑法院裁定受理阿拉酿酒重整一案,并指定帮扶组担任临时管理人。在宁波市、北仑区两级政府的支持下,成功引入国资公司牵头构成重组方,为企业注入“活水”。在重整过程中,北仑法院准许企业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最终企业连续三年销售收入超1.28亿元,纳税超千万,展现出强劲的“造血”能力。
除了个案协调,宁波法院还致力于将个案经验升华为制度成果,让共性问题得以规范解决。
宁波中院与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实施意见》,推进简易注销、变更登记等事项,涵盖破产企业信用修复、涉税便利、管理人服务标准等多个环节。
北仑法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北仑区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实施方案》,依法删除、屏蔽企业在破产重整前的不良信用记录,助推破产企业“轻装上阵”。
余姚市人民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企业破产处置“信息共享、风险共防、措施共商”常态化联动机制,创新“容缺办理”“证缴分离”等举措。
聚焦分类施策,精准“对症下药”
“办理破产案件需要分类施策、精准‘用药’。”宁波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邬先江说。宁波法院针对不同规模、行业的企业,开出了不同的“救治方案”。
三面环海的宁波象山是浙江省首批县级“建筑之乡”。老牌建筑企业中达公司始建于1980年,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三年前,中达公司因管理不善,无法清偿到期债务,陷入破产困境。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是建筑企业稀缺的资质,如果资质没了,中达公司就真成空壳子了。只有救活企业,保住特级资质,才能保住债权人、员工、供应商等各方的‘钱袋子’。”经过充分调查论证,该案承办法官提出了破解之策。
象山法院联合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管理人完成企业特级资质延续,并与管理人创造性提出“谁投入、谁负责、谁受益”原则,将单个项目或单个承包经营的分公司作为独立核算主体,其应收工程款定向清偿给该项目或者分公司的债权人。如此一来,项目能活下去,工人有活干,供应商也愿意继续合作。
为精准招募最优投资人,象山法院指导管理人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层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协调县委县政府举办线下专场推介会,吸引上海、江西、安徽等多家外地企业响应投资意向,最终成功招募到了重整投资人。
2024年1月,象山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最终,中达公司获得了1.3亿元重整资金,特级资质得以保留。重整一年后,公司已参与8次项目竞标,展现出稳健发展势头。
在某集团公司重整案件中,宁波中院面对资产债务规模庞大、公司结构层级复杂、投资人引入困难等挑战,及时确立“以上市公司重整为核心,集团公司层面协同分步推进”的思路,在上市公司重整的同时,同步推动非上市公司分业务板块的债务重组或合并重整,顺利完成公司旗下17家企业破产重整,一揽子化解300余家企业超500亿元债务,保障近5000名员工稳定就业。
在沈阳某房产公司破产重整案中,鄞州法院精准识别位于城市核心区约10万平方米商业综合体价值,以“预表决”方式将案件从破产清算转为重整程序,并创新采用“现金+信托”清偿方案,大幅提高了普通债权清偿率,最终实现了数百位债权人受益、企业复工、城市形象提升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在某房地产公司及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中,奉化法院精准评估不同公司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并予以分类施策,最终通过重整、和解、清算等不同程序实现公司及关联企业的最优化处置。
当前宁波法院已形成一套精准的救治体系:对于建筑企业破产,充分考虑企业资质的价值和延续;对于小微企业破产,迅速抓住司法挽救的窗口期,采用和解等方式引导债务早期化解;对于涉民生类企业破产,建立透明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对于上市公司破产,积极争取外部支持,依托重整程序协同解决债务危机与历史包袱;对于房地产企业破产,根据居民住宅、商业综合体、办公用房等不同类型项目,制定个性化处置方案,推动破产处置向更精细化转变。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审判效能”
海曙区某机械设备公司名下工业用地自2003年起用于某学校教育办学。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身陷多起诉讼,资产被多次查封,于2024年8月向海曙区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公司一旦破产,将直接危及该校1000余名师生的正常教学。
海曙法院启动“预重整”程序,指导管理人开展债权审核、资产评估、制定重整方案等工作,相关成果整合到破产审查审理工作中,同时引入“债转股”机制,破解银行债权人不得在债权未能全额清偿情况下投票重整方案难题,最终重整方案以98%的赞成率通过。该案从受理重整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三个月,平稳化解了可能引发的危机。
三年来,宁波法院通过“预重整”机制已成功挽救8家企业,盘活资产98.23亿元。
面对破产审判中的堵点、难点,宁波法院坚持以机制创新破题,多项突破性举措相继落地:
构建“无感监测”智能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识别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的转变。
推动宁波市企业庭外重组中心在慈溪成立,提供重组方案设计、咨询协商、风险提示、资源对接、政府公共服务支持等“一站式”服务,努力实现企业纾困由“司法主导”向“市场主导与司法保障相结合”转变。
面对“僵尸企业”出清这一难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探索建立公益清算联动机制,为构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提供支撑。目前镇海法院已牵头启动首批4家企业公益清算。
会同税务部门就办理破产涉税事宜开展研讨,拓宽“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查询信息种类,实现破产管理人对不动产、公积金、人力资源等信息一站式集成化查询。
充分发挥精品案例的示范效应,持续开展典型案例评选,组建“破产专家库”,邀请全国数十名知名专家学者为宁波破产审判提供专家咨询指导,不断提升破产审判队伍专业能力。
“破产审判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答题。我们将继续以破产审判作为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点,注重发挥破产审判拯救与出清的双重功能,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助力更多企业转型升级,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书写下更加精彩的司法注脚。”宁波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杜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