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改封面不算侵权?私自传播5000余部短剧被严惩
日期:11-17
通讯员 王雯馨
本报讯 近年来,微短剧越来越火爆,有人却动起了“歪心思”。一个看似正规的短剧传播网站,背后却隐藏着完整的侵权产业链——未经许可传播5000余部侵权短剧,非法获利达80余万元。近日,经海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大伟(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60.5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10月,大伟作为公司负责人,组织多名人员搭建并运营了一家短剧网站。该网站未经任何著作权人授权,便向公众提供侵权影视短剧,并通过免费提供部分剧集的方式吸引用户观看,进而通过销售会员服务、视频点播和充值点券等方式牟利。经查,网站所传播的侵权短剧大多数来自某小程序内的付费版块及QQ短剧资源群。为规避监管,大伟还通过某支付系统接口将违法所得转入其岳母的银行卡内。
该侵权团伙分工明确、协作紧密,已形成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大伟作为核心负责人,统筹全局运营;其他成员则分别负责用户咨询、视频下载上传、多渠道推广以及技术支持,每个环节紧密配合,将盗版生意包装成“正当工作”。
“以为改改封面不算侵权”“写代码不参与销售就没事”“看到行业热门就想捞一笔,以为不会被查到”……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涉案人员的种种辩解暴露出其侥幸心理。案发后,大伟等人悔不当初,积极退赔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任何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都必将付出代价。”承办检察官表示。海宁市检察院提醒,微短剧虽形态新颖,但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底线不容触碰,任何组织与个人都应通过合法途径传播内容,不得抱有侥幸心理。同时也呼吁广大公众提高版权意识,鼓励权利人积极维权,共同构建健康、有序的网络文化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