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君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本报记者专访陈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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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浙江是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近年来,我省法院涉外司法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在护航企业出海、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权益等方面法院有哪些具体做法?
陈志君: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浙江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在当前国际局势更加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涉外法治建设体现出更为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时代意义。
一直以来,浙江法院主动融入高能级开放大格局,坚持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全方位优化涉外审判机制创新,积极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的优选地,为“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2021年以来,全省共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2.9万余件,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到浙江法院诉讼。
如,宁波海事法院审理的“马六甲海峡船舶碰撞纠纷案”,5个国家有管辖权,但2名外国船东还是选择到宁波海事法院处理此案,并主动适用中国法律,体现了外方当事人对我国司法制度的高度信任和认可。这个案件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也被评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4年度十大案件”。宁波海事法院建院33年来,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海事审判之路。良好的海事海商司法环境对于提升宁波舟山港的国际地位,起到了正向推动作用。
我们还优化调整涉外案件管辖,协同推进涉外纠纷多元化解。全省89家基层法院具有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特别是2023年3月,经最高法院批复同意,成立了杭州、宁波国际商事法庭,管辖六类涉外案件,在为中外当事人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方面,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如,杭州国际商事法庭受理的一起美国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美国仲裁裁决案件,审查后依法裁定支持。美方当事人事后由衷感慨:“中国法院的司法态度提升了我们在中国投资的信心。”
再如,义乌是我国重要的国际贸易窗口,涉外商事纠纷相对多发。我们创设的义乌“一带一路”诉调对接特色调解平台,已成功调解涉外商事纠纷1300多件,涉案金额1.65亿,发挥司法的引领、规范与保障作用,支撑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
回望“十四五”,法治服务浙江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作用充分彰显。站在“十五五”的新起点上,浙江法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加开放、公正、包容、自信的姿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全过程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记者:当前,基层矛盾千头万绪,群众诉求也多元交织。我省法院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抓前端、治未病”上有哪些特色“解法”?
陈志君:面对基层社会矛盾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浙江法院推动健全“调解优先、诉讼断后”递进式矛盾纠纷化解体系,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萌芽。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及综治中心发源地,2018年以来,我们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等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广“党委统揽、关口前移、一站解纷”的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普陀模式”,构建完善县、镇、村三级矛调中心,也就是我们现在迭代升级的综治中心。
我们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领导、政法主导、社会协同、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治理格局之中,全国最早推行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综治中心。目前,全省有1000余名法院工作人员在综治中心实质化开展指导调解、释明引导、诉调对接、登记立案、简案速裁等工作。
比如,临海有这样一个案子。一起复杂房产纠纷,历时十年、涉及近70户业主、标的额高达1亿余元,如果走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要耗费数年,临海法院立案庭了解到当事人的诉求后,通过综治中心“一窗受理”,将案子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并在综治中心“牵头抓总”下,协调住建、街道等部门召开8轮联席会议,最后一揽子解决这个“硬骨头”纠纷,节省了当事人巨大的成本和精力,也很好地诠释了“调解优先、分层递进、司法兜底”的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
为了让矛盾纠纷分层过滤落地见效,我们推动将“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制度机制写入省两办规范性文件,成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核心机制。同时,大力推进共享法庭建设,从临安发端,2021年推广到全省,目前已设立接近2万个服务点位,指导调解153.7万余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12.9万余件,培育法治带头人1.8万名。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针对浙江开放型经济和商事纠纷早发先发实际,2021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支持下,杭州启动市场化解纷试点工作,是全国唯一试点。法院联合司法局、律师协会共同探索市场化解纷机制,打破单一的公益调解模式,通过“有偿低价+公益托底”方式,引入律师、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专业解纷力量,探索出一条“市场要素+专业力量”化解商事纠纷的新路径。
当前,市场化解纷工作已从杭州试点向全省铺开,从“盆景”逐渐变成“风景”。这不仅是范围的扩大,更是一个通过机制创新,将有效实践固化为长效制度的生动过程。
记者:这些年全省法院涌现出了一批模范法官,陈辽敏、黄文娟、沙丽等,他们身上的核心品质或者精神特质是如何引领浙江法院人的?
陈志君: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崇高的事业需要榜样的引领。模范法官们是浙江法院的骄傲,也是新时代法治精神的生动诠释者。
他们身上有着浙江人“敢为天下先”的改革锐气。陈辽敏,近30年的法院职业生涯中始终坚持创新。她率先开创“网络法庭””法官网上工作室”,用数字化手段便利当事人;她致力于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总结出一套统筹兼顾的调解方法,积极推动共享法庭和市场化解纷工作开展。最近,陈辽敏被认定为第二届“杭州政法工匠”,陈辽敏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联盟被确定为“劳模工匠学院建设点”,引领团队继续前行。
沙丽,是杭州互联网法院成立后的首批员额法官,是数字时代的法官代表。她审理数据权益、算法规制、平台治理、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案件4000余起,为数字时代勾勒出清晰的法律边界。还有黄文娟,因疫情滞留湖北老家50天仍坚持办案不停摆,利用移动微法院结案50余件。鄞州法院以她的名字命名成立“文娟工作室”,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最短时间、最少流程、最优服务的司法解决方案。
榜样的力量,还在于精神的传承。像南浔法院的“法官妈妈”,花了22年打造了一项特殊的“希望工程”。从第一代贾建平法官到第二代温奕弋法官再到现在的沙鋆法官,将教育、感化、挽救融入少年审判全过程,推动建立“陪伴式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超越传统审判模式,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之路。
当前,全省法院正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也涌现出许许多多典型。我们将以这些模范法官、优秀法官为标杆,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让每一次裁判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站在“十五五”新征程的历史起点,浙江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走在前、作示范”的使命担当,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177万件
■ 2021年以来妥善审结涉企案件177万件
■ 积极回应数字经济时代的治理需求,2021年以来审结涉数字经济案件14.2万件
15万件
■ 2021年以来审结知识产权案件约15万件,依法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总额47.2亿元,为前五年的1.09倍
■ “版权AI智审”应用获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推广
2.9万余件
■ 2021年以来,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案件2.9万余件,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境外当事人主动选择到浙江法院诉讼
■ 全省有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由37家增至89家
■ 发布仲裁司法审查近6年工作白皮书、
70条审查指引及10个典型案例
92.5%
■ 2024年全省法院在线开庭3.9万次、在线交换证据254.8万次,电子诉讼应用率达92.5%
■ 上线“浙江法院大脑”,迭代升级全省法院“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服务当事人4.9亿人次
近2万个
■ 全省建成共享法庭近2万个
■ 指导调解153.7万余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12.9万余件,培育法治带头人1.8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