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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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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翅鸢游隼苍鹰,被一些学生买来当宠物

日期: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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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0005版:世相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吕笑

  金华政法融媒体中心 项雅琦

  本报讯 黑翅鸢、游隼、苍鹰,这些名字听起来有些霸气的猛禽,竟然被一些学生私下买来当作宠物。近日,磐安县检察院对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提起公诉。

  前不久,磐安县警方发现,在部分网络社交平台上潜藏着野生鸟类非法交易链条,不法分子通过使用交易“暗语”逃避监管。警方立即展开侦查,几个月内陆续抓获嫌疑人22名,并移送磐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检察机关审查,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22名,形成了从上游猎捕、贩卖到中间介绍再到下游购买的完整犯罪网络,犯罪链条延伸至浙江、河南、陕西、福建等多地,涉案金额达81万元。

  17岁的周某某是该系列案件中的关键人物。她高二休学在家,因从小喜爱鸟类,多次通过微信群友购买黑翅鸢、游隼、苍鹰等猛禽,还使用防鸟网等工具非法捕鸟。不仅如此,她还为他人推荐卖家或代为购买,涉案对象中包括19岁的蔡某某。经检察机关查明,周某某至少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各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22只,涉案价值58.5万元。

  19岁的蔡某某是磐安县一名大一新生,因一时冲动误入歧途。他自幼喜欢养鸟,2024年3月得知高中同学周某某饲养黑翅鸢后很羡慕,产生了购买念头。“我上网查过,知道黑翅鸢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蔡某某坦言,但周某某告诉他“公安不会查”,于是他心存侥幸,通过周某某推荐的卖家以1400元购买一只黑翅鸢,并通过顺风车从广西运至浙江磐安。因缺乏饲养经验,仅20多天后该鸟死亡。

  同年5月,蔡某某再次通过周某某介绍,以350元从广东卖家处购得另一只黑翅鸢。之所以价格低,是因为卖家通过快递寄递,不包存活,所售鸟类多体弱或带伤。在该系列案件中,多只鸟类在运输途中或收货后不久死亡。

  面对涉案人员众多、身份特殊等情况,磐安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多次开展案件研讨,指导量刑标准。该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并同步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审查工作,将生态修复效果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日前,磐安县检察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中的19名人员提起公诉,并对蔡某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