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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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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影子股东”现形记

日期: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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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0007版:天平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徐以诺 本报记者 高敏

  “李法官,这笔欠款过去这么多年了,我早就不抱希望了,没想到你还是坚持为我们公司追回一部分钱,真的太感谢了。”近日,浙江某投资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给瑞安市人民法院法官李梦霞打来电话道谢。

  在担心近十年后,张某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浙江某投资管理公司是一起破产案件的债权人。2017年,案件债务人瑞安市某坩埚厂因经营不善轰然倒下,浙江某投资管理公司账面上的这笔应收款,一度被当作“死账”封存。

  停摆多年,“沉睡”厂房难以变现

  涉案的坩埚厂是当地知名的老牌企业,曾在行业内风光一时。但随着时代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困难,企业经营状况日渐下滑,失去往日活力。自2016年起,债务如滚雪球般不断累积,让企业不堪重负。2017年,企业实在无力支撑,被迫停产歇业。即便如此,其仍迟迟未主动申请破产。直至2022年,经债权人申请,该案件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李梦霞接手案件后,通过翻阅材料发现这家企业的“毛病”不少。企业名下仅存一处建筑面积622.79平方米的厂房,且该厂房自2016年起就已被法院查封。同时,厂房登记在册的土地面积只有173.3平方米,剩下的449.49平方米均属于违建,不符合过户条件。更麻烦的是,厂房正中央居然还有一处坟墓,市场上根本没有人愿意接手这样的厂房。正因如此,厂房才“沉睡”了这么多年,难以处置。

  抽丝剥茧,“影子股东”浮出水面

  为了更好地捋清案件细节,李梦霞多次前往现场走访。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隐藏的秘密渐渐浮出水面:这家账面早已“净空”的企业,其厂房实际上一直处于出租状态,可租金却从未纳入公司账目,既未申报,也未用于偿还债务。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所有对外出租合同均由企业董事虞某一手签署。

  虞某虽未登记为企业股东,却是两名夫妻股东的儿子,长期以“厂长”的身份对外签约、收取租金。在明知厂房已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虞某竟然还擅自将厂房出租,租期一签就是10年,并且特意指示承租人把租金打到他控制的亲属账户里。从2018年7月至2022年1月,虞某累计收取的租金高达83.4万元,全部没有用于偿债。即便在破产程序启动后,虞某依旧隐瞒厂房出租的事实,继续偷偷收取租金29.7万元,他的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妨碍了清算进程,也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以刑促清,让“逃废债”无处遁形

  针对虞某的恶意“逃废债”行为,瑞安法院立即启动“刑民协同”机制,将虞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妨害清算罪的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11月,检察机关完成案件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刑事追责的强力震慑下,虞某的态度发生根本性转变,主动提出以个人财产替代企业清偿债务,以期获得债权人谅解。

  在李梦霞的引导下,企业与债权人达成破产和解协议,由虞某代企业支付和解款545万余元,其中,抵押债权220万元、职工债权及税款70.8万元均获一次性全额清偿。

  值得一提的是,原本预计清偿率为0%的普通债权,在协议中被明确分期清偿250万余元,首期支付50万元,剩余款项四年内偿清,清偿率提升至71.27%。

  2025年4月,瑞安法院依法裁定认可破产和解协议。同月,瑞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虞某的行为分别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清算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持续近十年的纠纷,最终以实实在在的清偿数字画上句点。这起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不仅抚平了债权人心中的波澜,更在当地市场投下了清晰的信号:诚信才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打击‘逃废债’工作一刻都不能停歇。瑞安法院将以‘刑民协同’机制为突破口,加大对‘逃废债’行为的识别和打击力度,进一步弘扬司法裁判打击不诚信行为的价值导向,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李梦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