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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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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人情之间不能只做“单选题”

日期: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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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东徒玉

  近日,“夫妻与他人合租期间生娃被要求搬离”的新闻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事件起因是广东广州的王女士在合租房内生下孩子,被平台和房东要求限期搬离。平台方工作人员称,该房屋属于合租房,签订合同时已提醒过最多入住人数不超过2人,并且不可占用公共区域。现在王女士不仅生了孩子,每天还有老人前来带孩子,遭到其他租客投诉。对于平台坚持履行契约的说法,一部分网友认为这符合“契约精神”,另一部分网友则直呼“太不近人情”。

  从表面来看,这似乎是“契约精神”与“人道主义”之间的矛盾。房东和平台主张合租环境需要统一规则,否则会影响他人居住体验。然而在社会情感层面,“生了孩子就被要求搬离”触动了公众的道德敏感,引发对合同条款冰冷性的质疑。不同的舆论观点,恰好折射出当下租房市场的结构性困境。合租房本质上是城市化进程中“高居住成本”与“多样化生活需求”之间的妥协,其规则往往倾向于标准化和去家庭化。而当现实生活场景中出现生育、养老等需求时,原有规则的局限性便暴露出来。

  值得反思的是,这起事件触及更深层次的社会议题。当前,我们正努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但一些人却在部分租房合同中遭遇“冰冷条款”——老年人租房难,年轻人生娃被认定违规。这种“合规却不合理”的现象,反映出供给体系对多元生活需求的回应不足。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背景下,一些租房市场仍持续存在“拒老拒幼”的潜规则,二者之间的落差不容忽视。

  进一步看,事件背后是城市化进程中“居住权”与“生活权”如何协调的问题。年轻人选择合租本是应对高房价的理性选择,但人生自然阶段的推进——如生育子女、赡养老人——却可能打破这种脆弱的平衡。若制度层面不能为这些过渡阶段提供相应支持,一些人的“安居乐业”将难以真正实现。

  要破解这种困境,必须从公共政策和社会治理层面进行思考。例如,鼓励租赁企业开发适合家庭的产品,对支持多代共居的房东给予税收优惠;扩大公租房对育儿家庭的覆盖面,建立生育租房补贴;探索“过渡性住房”,为孕期及有婴幼儿的家庭提供短期周转住所;发展类似“暖心巢”的保障房项目,用定制化设计回应带娃家庭的需求。这些“加法思路”,比单纯依赖合同博弈更能化解矛盾,也能在现实层面增强社会的生育友好度。

  “夫妻合租生娃”的争议,不应是合同与人情之间的“单选题”。当社会愿意为合租房里的新生命提供空间,便是在守护城市的未来底色——其中应充满包容、温厚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