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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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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一封跨越千里的感谢信,是一份特别的开学礼物

日期: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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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陈利东

  本报讯 “现在我重新回到校园,走进熟悉的课堂,我倍加珍惜,也更加专注地学习。千言万语难以表达我内心深处对你们的感激之情……”近日,一封来自千里之外的感谢信送到了常山县检察院球川检察室主任曾榴榴的手上,为这个开学季增添了一抹温暖亮色。

  写来信件的是河北某院校的在读大学生王同学(化姓)。今年4月,王同学在某网络购物平台上找到了一份推广产品的兼职工作。应上家要求,王同学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号。不久,王同学的账户收到一笔1.6万元的款项。王同学随即联系上家,得知上家的真实意图是转移这笔诈骗所得赃款。“天上掉馅饼,不要白不要。”王同学产生了贪念,但发现该笔涉诈资金已被银行冻结。他不仅未及时报警制止,反而通过挂失、补办银行卡的方式,将账户内的1.6万元赃款全部取现并用于购买新手机等个人消费。

  随着此后该笔涉诈资金所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王同学也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至常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曾榴榴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联系王同学所在学校、社区及其家长,全面了解其学习生活状况及取保候审期间表现;在与王同学核实案件事实的同时,释法说理,充分阐明其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在检察官的温情教育下,王同学深刻认识到错误,表示认罪悔罪,并表达了重返校园、继续就学的强烈愿望。

  可以给王同学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检察官加快办案节奏,通过远程讯问、跨区域协作等方式全面审查案件,对其行为危害性、悔罪态度、返校就读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王同学的行为虽然已涉嫌盗窃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考虑到其学生身份和未来发展,拟对王同学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检察官就该案举行公开听证,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多方评议后,检察院依法对王同学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同步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为他保留了继续就学、重启人生的宝贵机会。

  根据前期对王同学成长经历、在校表现等情况的深入了解,检察官还联系王同学的家人、所在学院及辅导员,嘱咐加强家庭教育和关心,建议校方强化后续监督管理,共同织密对王同学的教育帮扶网。

  跨越千里的帮扶,让王同学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也重新校正了人生的方向。“回想去年的那次经历,我惶恐不安,特别是案发之后,觉得自己彻底陷入了黑暗深渊。”王同学在信中真挚地写道,“是检察官及时挽救了我,像一缕曙光照心房,用专业和耐心让我找回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