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拒执犯罪
通讯员 何若愚
本报讯 “我们已经收到了徐某退还的赃款,真没想到欠了好几年的钱还能拿回来……”日前,在诸暨某针织有限公司办公室,企业负责人向回访的检察官表示。
徐某系该公司原仓库经理,在2020年1月至6月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以公司名义从客户处收取合同定金、货款,后将款项用于网络赌博,造成公司22万元经济损失。2021年8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徐某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责令退赔公司全部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徐某未履行判决确定的财产刑义务,法院立案执行,因未发现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7月,诸暨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组织开展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行动。细致审查2020年1月以来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时,检察官发现徐某刑满释放后已重新就业,有固定收入来源,银行卡、支付宝均有大量资金流动,存在逃避财产刑执行嫌疑。经进一步调查,检察官查实徐某在每月收到工资后便立即转移钱款,并将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金额累计超过50万元,其行为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随后,诸暨市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将线索移交刑事检察部门,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公安机关立案后,徐某承认犯罪事实,与被害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由其家属先行支付5万元,剩余款项分期退赔,并缴纳了罚金。
最终,徐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