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搬”盆景,栽了
通讯员 杨宝露 陈嘉琳
本报讯 “警官,我店门口的罗汉松盆景不见了!”“我家摆了3年的小石狮子摆件被偷了!”近日,诸暨市公安局陶朱派出所接连接到多起商铺报案,失窃物品均为店外摆放的盆景、景观石等装饰。民警罗泽炯接报后迅速展开调查,通过梳理报案信息发现,所有失窃案均集中在同一条街道,失主多为相邻商铺经营者。
结合作案目标与案发地点的高度关联性,罗泽炯判断多起失窃可能系同一人所为,随即组织队员对该街道及周边区域展开走访排查。但由于嫌疑人作案时间隐蔽且行动谨慎,初期侦查未取得突破。但没多久,该街道一家园艺店再次报案称盆景失窃,罗泽炯立即带队对失窃店铺周边及往来路线进行细致勘查,排查可疑人员行踪。
通过对周边商户、居民的走访询问,民警逐步锁定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并于案发次日根据线索将嫌疑人李某(化名)抓捕归案。面对证据,李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我平时常看养护花草的直播,自己也比较感兴趣”,他坦言自己是“花草发烧友”,经常到案发街道的商铺选购盆景。今年三四月份散步时,他发现多家商铺将景观石、盆栽摆放在店外,便动了贪念,将物品搬回家用于种花草和装饰花园。
第一次盗窃得手后未被发现,李某胆子越来越大,随后4个月内先后作案十余次,每次均趁夜间商铺关门、行人稀少时下手。经清点,李某共计盗窃景观石、石墩子、小型假山等物品36件。目前,其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被盗物品已陆续发还失主。
警方提醒:商铺经营者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尽量将贵重盆景、装饰等物品移至店内存放,或在店外安装监控、加固防护设施;若发现财物被盗,需第一时间报警并保护好案发现场,为警方侦查提供线索;爱好需通过合法途径满足,切勿因一时贪念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