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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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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结婚离婚,身份错位27年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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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蓝莹

  温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叶戋 通讯员 韩政

  本报讯 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导致姐姐李小美的人生凭空多出一段荒唐婚史。这场持续27年的身份错位,近日终于在苍南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得以纠正。

  2010年3月,李小美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发现自己的婚姻状态被标注为“再婚”。她与丈夫张阿刚自1997年结婚以来从未离异。很快,她想起妹妹李小丽曾在1998年偷拿自己的身份证与杨大勇登记结婚。当时李小丽尚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因怀孕急需办理结婚和准生手续,便作出了冒名登记的决定。

  为何姐姐已经结婚,妹妹还能用同一身份再次登记?原来,姐妹俩都是在男方所在乡政府办理的结婚登记。当时的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缺乏实质核查机制。

  更荒唐的是,2008年发现结婚证丢失后,李小丽再次冒用姐姐身份补领结婚证。为消除姐姐的“重婚”状态,她于2009年以李小美名义与杨大勇离婚,随后再用自己真实身份证“复婚”。对于妹妹的这些操作,李小美也很支持,因为她和妹妹的想法一样,以为通过这些操作就可以“纠错”了。殊不知,这一系列操作导致系统将李小美认定为“再婚”,使其此后十多年在办理贷款、子女教育等事务时屡受困扰。

  2024年1月,李小美以婚姻登记错误为由向苍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因超过诉讼时效被驳回。同年12月,她向苍南县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案件关键在于核实冒名登记是否属实,仅凭当事人陈述难以认定,必须寻找确凿证据。

  检察官先后走访档案馆、民政局、村委会等地,调取姐妹俩的婚姻登记档案。虽然李小美名下确实存在两段婚姻登记,但因时间跨度大,照片中女方衣着发型差异明显,无法直观判断是否为同一人。2025年4月,检察机关委托浙江省检察院技术部门对婚姻登记材料中的女方指印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相关材料中“李小美”签名处的指印均来自妹妹李小丽。指纹鉴定成为突破案件的关键证据,妹妹冒用姐姐身份进行婚姻登记的事实得以证实。

  检察官深入调查还发现,李小美姐妹俩登记结婚的那段时间,婚姻登记信息未实现全国联网,不同乡镇之间都难以共享数据。这种信息孤岛状态,使得重复登记、冒名登记难以被及时发现。

  2025年6月,苍南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公安、民政等部门代表参加。基于前期扎实调查和指纹鉴定结论,检察官详细还原了妹妹冒名登记、补证、离婚的全过程,并阐明其违法本质。各方代表一致认为,李小丽冒用姐姐身份办理的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缺乏合法要件,属于以冒名顶替方式办理的婚姻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撤销。会后,检察官对李小丽冒用姐姐身份结婚离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目前,民政局已采纳检察建议,错误的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已被依法撤销,公安机关对李小美的户籍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正,27年的身份错位终于“复位”。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