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0万元非法债务依法“归零”
日期:08-29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刘晓敏 高佳梨
本报讯 表面是普通借贷纠纷,背后却暗藏千万赌资“洗白”链。近日,经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绍兴两起总计153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件经法院再审,最终被撤销原民事调解书。当事人企图通过虚假诉讼“变身”合法债务的计划彻底落空。
沈某、杨某是两起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方。2016年至2017年,两人分别向法院起诉陈某,要求偿还借款600万元、930万元。陈某被起诉后,承认所有借款事实,在10天内与沈某、杨某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事后,沈某、杨某则拿着两份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此巨大的金额,没有一点争议就调解结案了?2024年,在办理另一起蒋某民间借贷纠纷检察监督系列案时,越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注意到了这两份不同寻常的调解书。
“根据案卷材料,在杨某起诉陈某的930万元借款中,其中730万元的资金系杨某按照陈某要求,转入了蒋某的账户。但实际上,这笔资金本就来自蒋某,中间通过他人周转制造了虚假流水。”检察官介绍。另外,在沈某起诉陈某的600万元借款中,其中480万元转账凭证也与该院正在审查的另一起案件完全一致。据此,检察官怀疑两起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的重大嫌疑。
为此,检察官对陈某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了询问。经核查,陈某承认其与原告沈某、杨某根本不认识,所谓“借款”实为在澳门赌博时向蒋某借取的赌资。承办检察官相继对蒋某、沈某、杨某3人开展针对性询问,在证据面前,3人如实交代了案件事实。
原来,2013年11月至12月,蒋某与陈某先后两次前往澳门赌博。蒋某明知陈某借钱用于赌博,仍陆续借给陈某1000万余元。因陈某久拖不还,为规避赌债的非法性,蒋某要求陈某在两份出借人为沈某和杨某的借条上签字,借款金额分别为600万元和930万元。
同时,为方便后续找人代替陈某参加诉讼,蒋某还让陈某在其提供的空白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之后,蒋某提供借条、转账凭证等案涉证据材料,指使沈某、杨某分别以各自名义向法院起诉,同时安排人员作为陈某的诉讼代理人,与沈某、杨某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
在查明上述事实后,越城检察院以陈某与沈某、杨某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案涉借款实为赌资、原审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并启动再审,近日作出再审判决,驳回沈某、杨某的诉讼请求,并将对相关人员虚假诉讼行为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