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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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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租来的房子花数十万元装修
却被要求腾退

日期: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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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0004版:案卷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马丽红 通讯员 林奔

  “我们都不用回国,案子就圆满解决了,辛苦法官跑了三趟。”近日,侨居欧洲的杨某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打来电话道谢。

  让法官跑了三趟的,是一起棘手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房主杨某将租客杜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两年租金25万元并腾空房屋。而杜某则认为,自己花费数十万元装修,不甘心就此打了水漂。双方僵持不下,谁也不肯让步。最终,法官刘梦洁三次实地走访,在现场找到了化解僵局的“最优解”。

  一进现场:寻找解决路径

  杨某从父母手中继承了一套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别墅,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面积约350平方米。

  2020年,杨某将别墅租给张某用于办培训班,租期5年。2022年1月,张某因个人原因决定搬走,在未告知杨某的情况下,擅自将别墅租给了杜某,并与杜某签订了4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后,杜某擅自对别墅进行装修,打算经营餐饮生意。

  2024年,杨某父亲老杨回国时前往别墅查看,发现杜某对别墅大修大改,不同意他经营餐饮。杨某听完老杨的讲述后,才知道张某私自将别墅转租给了杜某,决定和张某解除合同,要求杜某支付张某未支付的2022年—2023年两年房租并腾空房屋。双方因房屋装修费用产生分歧,杨某遂诉至法院。

  “既然双方的争议焦点主要是房屋装修的问题,那我们一起到现场看一看。”见各方互不相让,法官刘梦洁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租赁房屋现场进行勘验、调解。

  “院子大门、所有窗户我都换了,外立面、地板、天花板、楼梯也全都重新做过,新装了十几台空调,还添置了大厅沙发、厨房设备。”杜某指着房屋中的各处装饰装修,向法官、人民陪审员、杨某代理律师、张某等人介绍,声称装饰装修投入了数十万元。

  现场的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房屋原先较为破旧,杜某确实对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

  刘梦洁在杜某的现场陈述、多方的印证下实地勘验一番后,对于杜某所说的“装修费”有了大概的评估,“确实如杜某所言,他对这栋房屋的改造投入了较多时间、金钱。”

  “我把房子装修得这么好,现在让我腾空肯定说不过去的。要么房东同意我继续租下去或由我转租给他人,让我把装修的投入拿回来;要么干脆把房子卖给我。”在刘梦洁的多次释法说理后,杜某提出了两套解决方案。

  房东杨某是否会同意呢?

  二进现场:确定基本方案

  几天后,杨某代理律师泼来一盆“冷水”:杨某否定了杜某的两个方案,既拒绝他续租,也拒绝出卖房屋。眼看调解方案落空,合议庭决定第二次开庭,进一步明确双方的争议焦点和诉辩主张。

  庭前庭后,刘梦洁拿出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给杜某看:“未经房东同意,擅自装修属于侵权行为,房东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另一边,她也向杨某代理律师解释了如何及时止损、拿回损失等最大程度保护己方利益,并提出可行的调解方案。

  经过刘梦洁一个半小时的情理法解释,双方态度有所软化。杜某表示:“那我把部分物品拿走,其他装饰装修就抵房租算了。”见杜某松口,远在异国他乡、通过视频连线沟通的杨某当即答应。

  但哪些物品能搬、哪些不能搬,双方仍存在争议。

  “双方既然已经基本达成一致,关于物品的搬离我们再一起去现场确定下。”为了进一步细化方案,刘梦洁再次组织双方来到别墅现场。

  “一楼这套沙发和茶几我是要搬走的,还有厨房里的一些设备……”杜某将准备带离的物品全部清点出来。

  杨某的代理律师也打起视频电话,让海外的杨某查看杜某指出的物品,及时提出意见,“三个包厢的桌椅不能搬,空调、油烟机都要留下……”

  由于双方对具体物件的归属仍有争议,刘梦洁又做起了调解工作,“咱们都是奔着同一个目标去的,都希望降低损失。这些东西自己买也不会花很多钱,我们双方各退一步。”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杨某、杜某清点完屋内所有的物品和设备,就方案细节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三进现场:逐一清点物品

  虽然纠纷已经解决,但腾房涉及不少物品的搬移,为避免双方因为一个碗、一盘碟而再生枝节,合议庭决定在腾空房屋当天组织双方到场,一起监督见证移交过程。

  “法官,你们能来现场,我心里踏实多了。”杜某诚恳地说,“我现在只想着赶紧了结这起纠纷,拿回损失,不想因为一点小东西再起争执了。”

  在法官的监督下,杜某严格依照先前理好的调解协议与物品清单,将打包好的沙发、茶几等物品逐一搬离,转移至货车上。

  “吧台这里我只搬走了咖啡机,杯子都留下了,厨房里的锅碗瓢盆一个也没动,你最后清点下。”当杜某将钥匙递到杨某代理律师手里时,刘梦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了。

  至此,这起物权纠纷在刘梦洁他们“三进别墅”的多番调解下,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坐在审判庭里听一万句陈述,不如到现场看一眼实情。”刘梦洁深有感触地说,“只有深入现场,才能发现不少案件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难解。”

  今年以来,青田法院践行“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要求法官用脚步丈量民情、掌握需求、研判纠纷态势,从而真正找出症结,找到最贴合实际的解法,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