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反向衔接”听证
通讯员 刘凯
本报讯 近日,开化县检察院对一起危险驾驶行刑反向衔接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等共同参与。
徐某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活动,在搭载乘客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案件移送开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认为,徐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刑事案件虽已审结,但徐某的行为是否需要作出行政处罚仍需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审查,为准确把握“过罚相当”原则、提高检察意见精准度,该院将听证模式引入该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
在充分听取听证员及其他人员一致同意的讨论意见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提出对徐某进行行政处罚检察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