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经展 翁海珍
山路蜿蜒,绿意绵延。近日,玉环法检两院工作人员走进玉环市楚门镇某村,探访当地文物保护单位。盛夏阳光下,雕功精美的石羊、石马,凝结着劳动人民的智慧。数百年风雨沧桑,全都镌刻在古墓斑驳的青砖上——这是明景泰年间当地某官员与其妻合葬墓。
就在今年1月,古墓出现了直径达80厘米的盗洞。墓主的后世族人报警后,案经公安侦查、检察审查起诉、法院审理,一个竹篮打水的故事浮出水面……
2024年上半年,江河与他人因盗墓话题相识于网络。此后,他们通过查询历史资料掌握案涉古墓情况,并多次前往现场查看。当年6月,江河向何山、孟江等人发送古墓地址,介绍柳溪给二人以组建盗墓团伙,同时允诺,若盗出文物由其负责处置。
实施阶段,何、孟、柳三人等前往古墓。连续两晚挖掘后,一块大石头阻挡“去路”,众人无奈放弃离开。此后,在江河唆使下,何、孟又起盗墓之念。当年11月,二人在十多天时间里向古墓下方挖了三四米,又因岩石受阻再次放弃。至此,江河推测,他们挖的可能是“衣冠冢”。
事发后,众人先后落网。今年7月,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对江、何、孟、柳等人以盗掘古墓葬罪提起公诉。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四人盗墓虽未有所获,但据鉴定机构鉴定,盗掘点位位于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古墓本体主要部位,盗掘行为一定程度损害了古墓葬的历史、艺术、科学等文物价值。
案件审理过程中,玉环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庭审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当庭宣判:以盗掘古墓葬罪对江、何、孟、柳等四人分别判处三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现场,被告人江河的近亲属、台州新闻传媒中心小记者、玉环市坎门中学师生等五十余人参加了该案旁听。
围绕惩罚犯罪、教育改造和文物保护,玉环市检察院检察官以案释法,结合本案情况深入浅出地分析,进行了长达二十分钟的法治教育。检察官还对旁听人员“寄语”: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与人类活动相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需要全人类共同保护。今年3月,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施行,进一步强化了法治保障,需要我们共同遵守。江河当庭哽咽,表示自己将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既有法治教育,还有文物启蒙。”带队参与旁听的台州新闻传媒中心玉环记者站站长蔡克琴感言,听了这节内容丰富的“法治课”,自己对案件中的古墓保护问题产生浓厚兴趣。
相关资料显示,案涉古墓历史悠久,可以追溯到500年前的明景泰年间。墓前石马、石羊雕刻工艺精湛,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考证价值。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该墓被列为当地文物保护单位。
遗憾的是,这份珍贵的历史遗存遭遇盗掘侵扰,保护形势严峻。文物保护困难重重,既与资金匮乏、技术难题等现实问题有关,又有普法宣传缺乏广度和深度、打击犯罪惩治有余但教育改造不足等各方面原因。
为此,在审查起诉本案的同时,玉环检察院延伸职能,牵头召开古墓葬保护工作协调会,邀请多部门共商长期保护机制。
“相关主管部门要压实责任,建立常态化保护机制。”
“希望各部门通力合作,凝聚合力,为玉环市的文化保护贡献力量。”
玉环市人大代表黄开聪、楚门镇人大代表王玉素会上分别建议。围绕保护经费来源、专业修复整改、管护人员落实等核心问题,以及现实举措和实施难点,与会人员充分交流,促成方案落地——
技术保护方面,全面升级智能监控设备,实现安防系统数字化改造;管理机制方面,建立专职巡查队伍,制定科学巡查方案,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文物养护体系;资金保障方面,采取“政府支持+社会参与”模式,争取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动员陈氏宗亲和社会力量捐赠;协同保护方面,做好典型案例宣传,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构建“教育+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玉环法院积极发挥案例宣教价值,强化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请进来”有关人员参加旁听,在涉相关刑事犯罪庭审中,以案释法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意识。今年以来已开展7场,共邀请300余人参加。此外,该院兼顾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积极创作案例普法文章、普法短视频作品等,让法律“飞”到群众身边。
(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