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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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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从盗洞回填到“文保站”扎根

日期: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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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0006版:平安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钟周澔 顾悦

  “盗掘古墓要不得,就算没挖到宝贝,那也是犯罪!”在兰溪市黄店镇的田间地头、村头巷尾,活跃着一支佩戴统一标识的队伍。他们是兰溪市人民法院牵头,联合市文旅局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建的“文化保护明白人”。他们拿着图文并茂的普法手册,操着地道乡音,向村民们讲解文物保护法规。这支队伍的迅速组建,与不久前发生在黄店镇的一桩盗掘古墓葬案有关。

  一条短视频“钓”出的盗洞

  “水底霞天鱼尾赤,春波绿占白鸥汀。越船一叶兰溪上,载得金华一半青。”兰溪,这座坐落在金衢盆地、三江交汇处的古城,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2631处不可移动文物如星子散落在乡野,8处国保、38处省保单位似明珠嵌于沃土,共同编织着文化的经纬。

  2024年冬,几个外省的不法分子浏览某网络平台时,偶然看到一条语焉不详的短视频,暗示兰溪某处“或有古墓遗珍”(实为捕风捉影的民间传闻,地点模糊)。在“一夜暴富”的妄想驱使下,他们辗转联系上黄店镇本地人张某和黄某,许以好处,拉拢两人充当向导和“内应”。

  利令智昏的张某和黄某,对法律红线置若罔闻,竟然真带着“客人”挖起了自家祖坟。趁着夜色,这伙人挥动工具在指定地点挖掘。几个小时的非法作业后,一个直径约3米、深1.5米的盗洞出现。然而,让他们大失所望的是,此次行动虽然挖到墓穴,却一无所获,几人悻悻离去,只留下一个严重破坏古墓葬本体及周边地层结构的盗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兰溪市公安局接到线索后迅速行动,依托技术侦查和走访摸排,很快将跨地域作案的盗墓者及本地“带路人”张某、黄某全部抓获。

  古墓葬需守护,盗洞被回填

  “我们就是在网上看到点风声,想来碰碰运气……张某说他知道大概位置。挖开啥也没有,我们就走了,真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到案后,五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浙江省文物鉴定站鉴定,该墓葬符合《金华征献略》《龙岩黄氏宗谱》中对明代黄某合葬墓的记载,可确定为明代古墓葬,具有一定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此次虽未挖到文物,但盗掘行为使墓葬本体受到扰动,对可能包含的文物信息造成不应有的损坏,损害了该处墓葬的整体文物价值。

  为强化警示教育,兰溪法院将此案作为典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文保工作者旁听庭审。法官深入阐释了古墓葬作为不可再生文化遗产的价值,强调其本体、位置、形制及周边环境均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

  审理期间恰逢雨季,易对古墓葬造成二次损害。法院主动协调职能部门,邀请文保部门和属地乡镇以“修旧如旧”方式对盗洞实施“先予修复”。院长牵头赶在雨季前制定方案,并监督被告人参与修复劳动,使其深刻认识文物价值与自身行为的危害。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情节及悔罪态度,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相应刑罚。

  “文保双站”扎根乡土

  “网络上瞎传的东西也有人信?”“自家人还带外人来挖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挖个空墓也要判刑?”法庭内外、街头巷尾的议论,指向了古墓葬保护所面临的难题:网络平台成了文物犯罪线索源、本地人员参与或引路破坏、田野文物分布广监管难、部分村民对文物价值及法律边界认知模糊。

  “个案的判决和盗洞的回填是第一步,建立常态化的防护网、提升全民文保意识才是治本之策。”承办法官深感责任重大,也从中看到了机制创新的契机。

  兰溪法院迅速联合市文旅局、公安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各方围绕“如何有效应对网络时代的文物安全挑战”“如何提升跨部门协作效能”等核心议题深入研讨,共识迅速凝聚:必须将司法保护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构筑“前沿哨所”。

  很快,创新性的“文保法官工作站”与“文保警官工作站”(简称“文保双站”)在兰溪落地。法院、公安局选派经验丰富的“文保法官”“文保警官”定期驻点或轮值,整合文物专家、镇村干部、网格员及村民文保志愿者。法院还统筹安排被告人在白露山从事护林、文物保护宣传等公益性工作,打出了“惩治为要、修复为重、预防为先、共治为本”的法治“组合拳”,旨在通过公安和司法职能深度耦合,形成强大合力,为散落乡野的文物撑起法治保护伞。

  白露山的风,掠过修复如初的墓冢。“下一步,我们将以‘文保法官工作站’为支点,持续凝聚司法保护与全民参与的合力,让‘守护家乡文脉’的自觉深入人心,让兰溪的历史记忆在法治的护航下安然长存。”兰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小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