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解抚养权变更纠纷,结局有“彩蛋”
日期:08-14
通讯员 王聪颖
台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王淑颖
本报讯 “感谢法官,我们复婚啦!”近日,天台县人民法院诉调专班的法官收到了当事人叶女士的感谢电话。
叶女士和王先生于2023年结婚,次年迎来了女儿的降生。由于王先生长时间在外地工作,夫妻双方矛盾不断,今年3月,孩子还不到1周岁,叶女士就一纸诉状将王先生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叶女士也同意女儿的抚养权归男方所有。
令人意外的是,仅仅过了2个月,叶女士再次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官深入了解后发现,叶女士的核心诉求并非变更抚养权,而是希望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原来,当初叶女士放弃抚养权,是考虑到自身经济状况不佳。离婚后,她一直在外打工挣钱,近来想回家看望孩子时,却被前婆婆拒之门外。她向王先生求助,前夫虽口头答应,却没有实际行动。无奈之下,叶女士以变更抚养权为由起诉。
洞悉症结后,法官找到王先生,向他阐明探望权的法律规定,并告知母亲对孩子的深切思念。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王先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之前只觉得我妈做得有点过分,没料到会闹到这步田地。这周末孩子要去打疫苗,就让孩子妈妈一起来吧。”
那天,叶女士买了一大包孩子的衣物如约而至,终于见到了心心念念的女儿。在以孩子为纽带的相处中,叶女士与王先生不仅和好了,还找回了曾经缺失的感情。最终,两人决定复婚。
这个结局“彩蛋”令法官有些意外,又欣慰不已,“每一起家事案件的卷宗里,都藏着一段真实人生。唯有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才能真正做到共情共心,在法律框架内为每个家庭寻找矛盾化解的最优解,让司法为民的情怀在每一个案件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