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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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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虚拟币变“活钱”

日期: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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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蓝莹

  温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叶戋 通讯员 鹿萱

  本报讯 “真不敢相信,你们能把这些‘数字’变成实实在在的钱。”近日,拿着刚到手的执行款,杨某激动地握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王子泰的手。

  这得从一件新型刑事案件说起。2022年12月开始,刘某通过仿冒数字钱包程序,非法获取544条虚拟币地址及密钥,累计转走杨某等被害人的虚拟货币数万个,造成巨大财产损失。

  案件移送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扣划刘某被扣押在案的13万元返还被害人,除此之外,只剩下账户里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虚拟币。

  “虚拟币并不是合法货币,处置少有先例。”王子泰介绍,刘某账户里的虚拟币币种不少。“虽然我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业务,但司法实践已基本形成共识,虚拟货币具备特定的财产属性,是刑法意义上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明确了此点,这为我们的处置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王子泰第一时间联系鹿城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对照最高法、公安部最新的关于探索刑事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的部署要求,依据《关于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的意见》,一起研究处置方案,探索将虚拟币定性为限制流通物品,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备案、监管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合法的司法管辖区,通过合规持牌交易平台,按照市场价格将虚拟币兑换为法定货币。

  为此,王子泰通过鹿城公安分局,联系上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委托其抽选成熟的专业处置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时,他一条条核对条款,把检测、变卖、移交等权责一一明确清楚,并与鹿城网安大队民警反复琢磨变现行情、资金账户等细节;在专业处置机构变现操作期间,则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注意极端行情,力求成交价格公允,最大限度实现被害人权益。

  最终,变现依托持牌交易所顺利完成,履行完相关手续并扣除手续费后,变现资金经由公安部独立账户转入法院涉案款专用账户。6000余个USDT币、2700余个TRX币、0.8个BNB币,变成了近5万元人民币。

  目前,杨某等被害人已按比例领到执行款。